第二十七夜(第7/7页)

“凭安拉起誓,是的。”我随口下意识地答道。

“我想让你与她共枕同眠。”

“我完全愿意!”

随即,我们铺好床,一觉睡到大天亮。

第二天清晨,我发现自己的手上染上了血迹,心中一惊。我睁开眼一看,只见太阳已经高高升起。当我叫醒那个小姑娘,忽见她的头已耷拉到了胸前。我发现她的身子冰凉,已经死去了。我立即意识到,这是第一个姑娘因出于嫉妒心而杀害了小姑娘。

我思考了一会儿,站起身来,脱掉衣服,在屋地上挖了个坑,将少女尸体掩埋,盖上土,把大理石板恢复原状,然后把屋地平整得和原来一样。

我穿好衣服,带上剩余的钱,去见房东,交了房租,并且说:“我要去埃及找我的叔叔去了……”

我动身去埃及,不久到达米斯尔城。到了那里,见到了叔叔们,发现他们已经把带去的货物卖光了。他们问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对他们说:“我很想念你们,害怕我的钱全花光。”

我在他们那里住了一年时间,游遍埃及,饱赏尼罗河谷美丽风光,全是花自己的钱吃喝。叔叔们快启程时,我悄悄离开了他们。

他们见不到我的面,猜测说:“也许他先回大马士革去了。”

我离开他们,又在米斯尔城住了三年时间,而大马士革的那座房子没有退,总是把租金按时寄给房东。这样一来,身上只剩下够交一年房租的钱,所以感到心烦,再也住不下去了,于是启程返回大马士革。

回到大马士革,我仍住原来的那座房子,房东对我表示欢迎。

走进房间,我把少女的血迹擦净。随后,我拿起枕头,发现枕头下面有条项链,那正是少女生前戴在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我拿起项链,仔细观看,不禁泪水簌簌下落。

我在屋子里待了两天。第三天,我到浴池洗澡更衣,这时,我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没有什么钱了。

一天,我来到市场,魔鬼便唆使我执行天命的安排,于是我便带着那条项链向市场走去,把项链交给经纪人。经纪人站起来接过项链,让我在他身边坐下。开市之后,经纪人拿着项链,说了几句我不明白的暗语,转眼之间,那条项链的价钱一路攀升,很快升到两千第纳尔金币。

旋即,经纪人走到我的面前,对我说:“这条项链是铜质的,欧洲人的制作工艺,现在有人给价一千第纳尔金币。”

“可以卖。”我说,“我本来是为一个女人做的,想耍笑她一下。我妻子将它继承过来,我们想把它卖掉。”

经纪人很高兴,从中赚到一千第纳尔。

讲到这里,眼见东方透出了黎明的曙光,莎赫札德戛然止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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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聚礼,伊斯兰教规定的天命拜功之一,通译“主麻”,伊斯兰教法规定,穆斯林在每星期五午后晌礼时间内,须聚集存当地最大的清真寺内举行集体礼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