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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一进门便朝他熟悉的门口走去,甚至几乎又开始跑,如果说已经停步的话。他没听马克斯讲话,从未听人说过什么比尔街——孟菲斯城里的三四个街区的总称,相比之下哈莱姆124称得上摄影场。乔一直没抬头张望,这时突然看见黄发女人站在门厅后边,他根本没注意她进来,他进屋时门厅里原来空无一人。可这时她突然出现在那里,穿着黑衣裙,手里拿着一顶帽子。就在他身旁敞开的门边摆着一堆行李,还有几个包。也许他刚才没看见这些,也许目光比思维更敏捷我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多东西也许这时他才首次想到他们不需要带什么旅行,心想我怎么拿得动这么多可是他没停步,已经转向他所熟悉的门口。仿佛当他把手放到门上才意识到门里面一片寂静;他十八岁了,知道这寂静表明里边不止一人。但他没有止步,也许没注意到门厅里又空了,黄发女人已无声无息地离开。

他打开门便又跑了起来,像是一个人在寂静不动之中却远远地跑到了他和他的意识前面。女招待坐在床上,像他多次见到的情景。不出所料,她穿着暗色衣服,戴着帽子,低着头坐在那儿,门开时也没有抬头望一眼,一只手的指间夹着香烟,那手映着暗色衣衫悄然不动,看上去真有点儿畸形怪异。同一瞬间,他看见另一个男人,以前从未遇见过。但当时他没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到了后来他才记起这个和他曾瞟过一眼的那堆行李,这时他的思维比目光更为敏捷了。

那个陌生人同样坐在床头,也在吸烟。他的帽子往前栽,帽檐的影子落在嘴唇上。他看上去既不老也不显得年轻。如果两个白人突然窜到一个非洲村庄会被土著人当作两兄弟,那么陌生人和马克斯可谓兄弟俩。他的面部——灯光照见的下巴部分,一动不动。陌生人是不是正在注视他,乔不知道。马克斯正站在他背后,乔也没注意到。他听见了他们交谈的声音,却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甚至没留心听问他。

他怎么会知道也许他听清的就是这几个字,但多半没听清。也许他们这时的话语还比不上关闭的窗外昆虫劈劈啪啪的扑打声更有意义;也许他看见了那些打好的包裹行李,但仍不明白它们意味着什么博比说,那之后他便不见了。

他多半会知道。让咱们至少摸清楚逃走是不是有正当理由,起码。

乔进屋之后虽然纹丝未动,却似乎一直在跑。当马克斯碰他肩膀时,他仿佛在行进中被阻止似的转过身来。他甚至没有注意马克斯在房里。他带着一种愤懑的神情回过头来看着马克斯。“小伙子,给咱们讲讲,”马克斯说,“是咋回事?”

“什么咋回事?”乔问。

“那老头儿。你是不是认为已经砸死了他?给咱们直说。你不想把博比陷进去吧。”

“博比,”乔说,心想博比,博比他转过头,又像在跑动。这时马克斯一把抓住他肩膀,尽管手脚不重。

“说呀,”马克斯催促道,“咱们在这儿的人不都是朋友吗?你是不是砸死了他?”

“砸死他?”乔说,带着不耐烦却强忍恼怒的语调,像是遭到拘留却被小孩子审问似的。

陌生人说:“你用椅子砸他脑袋的那个人,是不是死了?”

“死了?”乔说,瞧着陌生人。他这样瞧着的时候才又一次看见女招待,又在跑动。等他真真实实地抬手动脚时,他却从心里完全驱开了眼前的两个男人。他走向床边,一面扯着衣袋,脸上浮现出一种胜利的喜悦神情。女招待没有看他。自他进屋以来她没觑他一眼,很可能他根本没注意到这点。她一直坐着不动,手上仍然燃着香烟。她凝滞不动的手粗大、苍白、死板,像是一块预备下锅的肉。又有谁抓他肩膀,这次是陌生人。陌生人同马克斯并肩站立,一齐盯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