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第2/4页)
我希望把眼前这一切给我这位德国同伴讲讲。他刚刚出水,回到沙滩上躺下,张大嘴喘着粗气,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他老是听不懂我的话,惟一的原因就是我德语词汇不够。尽管如此,他仍然对我报以微笑。那一笑,整个人都笑了一般,连同他闪闪发亮的秃头顶、浓密的黑胡须、中间长了一溜毛发的滑稽大肚子,统统笑了起来。
一个特别偶然的机会,我总算知道了他的职业。那是一天黄昏时分,汽车的喧嚣声开始减弱,叫卖车上堆积如山的橘子披上了南方蓝天的亮色。我碰巧在一个偏远区闲逛,随便走进一家小酒馆,想喝上一杯,解解城市流浪汉都熟悉的傍晚之渴。我那位乐呵呵的德国同伴就站在灯光闪烁的吧台后面,从龙头上接下一股喷出来的黄色酒液,用一个木头小刮刀刮去了泡沫,杯子注得不能再满了。一个魁梧笨重的货车司机,蓄着好大一把灰色胡须,靠在吧台上,看着龙头,听着啤酒马尿般的嘶嘶流淌声。老板抬起眼来,友好地咧嘴一笑,也给我倒了杯啤酒,叮当一声把我给的硬币投进了抽屉。他身旁站着一个金发姑娘,身穿花格连衣裙,露出尖尖的胳膊肘,一边清洗酒杯,一边拿一块干布敏捷地擦干杯子,擦得杯子吱吱作响。就在那天晚上,我知道她是他的女儿,名叫埃玛,家里姓克劳泽。我在一个角落坐下,开始慢慢饮用发白的淡啤酒,品尝它略带金属味道的余味。小酒馆很普通——墙上贴着两张啤酒广告,挂着鹿角,天花板又低又黑,挂满彩色花纸,像是节日过后的遗留物。离吧台远点的架子上,酒瓶闪闪发光,架子上方悬挂着一个老式小屋状的布谷鸟钟,嘀嗒声煞是响亮。铸铁炉子上的环状管子沿墙而上,最后折进了头顶上五颜六色的花纸中。结实的桌子上没有铺桌布,上面摆着卡纸板做的啤酒杯杯垫,杯垫上脏兮兮的白颜色煞是显眼。其中一张桌边坐着一个犯困的男人,脑后堆满因贪吃而累积起来的层层肥肉,还有一个牙齿很白、闷闷不乐的小伙子,看模样不是个排版工就是个电工。两人正在掷骰子。酒馆里平静祥和,只有时钟不停地把时间分割成枯燥的小块。埃玛把手中的杯子碰得叮当响,眼睛一直盯着角落里的那面镜子。一则广告上的金色印字将镜子一分为二,里面映出了那个电工模样的小伙子的清晰轮廓,他一只手正举着一个装有骰子的黑色锥形杯。
第二天上午,我再次走过那些结实高大的电车司机,走过水管喷涌而出的银色扇面,扇面上时不时浮起一道绚丽彩虹。我再次来到阳光灿烂的沙滩上,发现我的德国同伴克劳泽已经躺好。他从伞下探出淌汗的脸,说起话来——说了湖水,也说了热浪。我躺了下来,侧脸闭目避开阳光,再次睁开眼时,发现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淡淡蓝色。突然,湖畔路边阳光斑驳的松树林里开出了一辆小货车,一名警察骑着自行车紧随其后。货车厢里一只被抓来的小狗躁动地乱转,拼命狂叫。克劳泽抬起身来,高声叫道:“大家小心,捕狗人来了!”立即有人应声,一个传一个,绕着湖湾传开了,速度远远超过了捕狗人。得到警报的养狗人纷纷朝各自的狗跑去,匆匆给狗戴上口套,扣紧拴狗皮带。克劳泽乐呵呵地听着传递报警的声音渐渐远去,友善地冲我眨眨眼,说:“好啦,车上那只也就是他能抓到的最后一只了。”
我开始成为克劳泽酒馆的常客。我特别喜欢埃玛——喜欢她裸露的双肘、灵敏的小脸、平淡无奇的温柔双眸。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看着自己情人的样子——情人就是那个电工,懒洋洋地靠在吧台上。我从侧旁观察过他:嘴角的皱纹显得凶狠又歹毒,眼神闪着狼一般的光,凹陷的下巴很久没剃,满是青色的短髭。他和埃玛说话时,坚定不移的目光似乎就要刺穿她,埃玛也明白他的心意,充满爱意地回望着他。她半张着苍白的双唇,边听边信任地点头,这情形看得坐在角落里的我心情欢畅,觉得又幸福,又喜悦,就好像是上帝向我证实了灵魂的不朽,或是我的作品得到某位天才的赞赏。我还深深记得电工的那只手,湿漉漉的,沾着啤酒沫,拇指紧扣着酒杯,黑色的大指甲盖中间有一道裂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