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女郎(第4/15页)
上校朝辛普森飞快地瞥了一眼,看来还算满意,这幅画给他这位一言不发的客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然而还得再次强调,辛普森,正如他不惯于对着艺术品沉思默想一样,当然不可能全面欣赏上校对塞巴斯蒂亚诺·德尔·皮翁博如数家珍的了解。令他着迷的只有一件事情——当然美妙的色彩对他的视觉神经产生的纯生理影响除外——这就是他一进来就注意到画上的女士太像莫林。即便是他第一次看见莫林,也能看出二者的惊人相似。画上引人注目的是威尼斯女郎的脸——光滑的额头,仿佛沐浴在隐隐发亮的橄榄色月光中,全黑的眼睛,轻轻合拢的嘴唇上挂着静静等待的神情——这让他清晰地看到了另外那个莫林实实在在的美,看见她笑声不断,看见她眯起了眼睛,眼珠动来动去,不停地和阳光搏斗;球滚进灌木丛里不见了,她用球拍拨开沙沙作响的树叶去寻找,这时阳光明亮的斑点便滑过她的白色连衣裙。
辛普森利用英国主人允许客人自由活动的习俗,没有回到茶桌上,而是穿过花园,来到星形花坛一带,很快在一条公园林荫道上迷了路。林荫道上的阴影像棋盘一般,到处是蕨类植物和烂树叶的气味。高大的树木太老了,树枝不得不用生了锈的架子支撑着,于是树枝实实沉沉地拱起来,像是拄着铁拐杖的巨人。
“上帝,多美妙的画啊!”辛普森又低声说道。他不紧不慢地走着,挥动球拍,又俯下身,橡胶鞋底啪啪轻响。现在给他画个像必定清晰:瘦高个,淡红色的头发,穿着有褶皱的白裤子,和后襟上有带子的宽松灰夹克。也可以仔细关注他那纽扣一样的鼻子,长着雀斑,上面架着轻薄型的无边夹鼻眼镜。眼睛视力不好,目光有点迷乱,突出的脑门上也有雀斑,颧骨和脖子被夏天的太阳晒红了。
他现在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生活节俭,正在用功修神学课程。他和弗兰克成为好朋友,不仅仅是因为命运把他二人分在了同一套公寓里(公寓里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公用的起居室),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这个人,和大多数意志薄弱、缺乏自信、有暗恋毛病的人一样,会不由自主地粘上一个样样都光鲜强大的人——那牙齿,那肌肉,那表现为意志力的心灵,和身体一样壮。正因为有如此坚强的意志力,弗兰克,他那所大学的骄傲,划过赛艇,夹着橄榄球飞越赛场。他知道怎样一拳准准地击在下巴尖上,那地方有一块可笑的骨头,和肘部一样,打得准的话,一击就可以让对手睡倒在地。这个出类拔萃、人见人爱的弗兰克,发现和软弱笨拙的辛普森交朋友,可以极大地满足他的虚荣心。顺便说一下,辛普森知道些弗兰克不对其他朋友透露的事情。其他朋友只知道弗兰克是个优秀的运动员、热情洋溢的小伙子,偶尔听了关于弗兰克的任何谣传根本不会理睬的。原来是有传闻的,说弗兰克画画得非同一般地好,只是从来不向任何人展示他的画作。他从不谈论艺术,唱歌、痛饮、狂欢倒是随叫随到,不过突然间会有奇怪的阴云笼罩了他的情绪,这种时候他就要么离开他的房间,要么不让任何人进去,只有他的室友,事事不如他的辛普森,可以看见他在干什么。弗兰克在心情不好、与世隔绝的这两三天里创作的东西,既没有藏起来,也没有销毁,过后他好像要痛改前非似的,又变成了原来那个乐呵简单的他。仅有那么一次,他把他的情况吐露给了辛普森。
“你看,”他说道,皱起了平时无忧无虑的前额,用力将烟灰磕出烟斗,“我觉得艺术里,尤其是绘画里,有些东西太柔弱,不健康,不值得身强力壮的男子汉涉足。我尽力同这个恶魔搏斗,因为我知道它能把人给彻底毁了。我要是完全屈服于它,那就没有了有条不紊的平静生活,没有了常人的大喜大悲,没有了运动中的那些准确规则。运动要是没有规则,那就失去灵魂了。我就注定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混乱和烦恼之中,天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我将备受折磨,至死方休。我将变成像我在切尔西遇到的那种失意倒霉家伙一样的人。那些自负才智却一事无成的笨蛋,留着长发,穿着丝绒夹克衫——苦恼,软弱,只迷恋着手里那块黏糊糊的调色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