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你重整旗鼓(第7/10页)
这也是你的错了,这么说来。因为你,他不得不离开一个本来可以算安全的地方。你垂下视线,很不舒服。他现在也用“基贼”这个词了,跟别人一样。
“我本来想过可以去布里林斯,我妈妈的家人来自的城市。他们几乎不认识我,但听说过我,而且我是一名医生。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有机会。至少好过留在特雷诺遭人所害。或者就是在那儿饿死,等到寒冷来临,而壮工们偷走了或者吃光了所有东西。而且我还想过——”他犹豫一下,抬头快速扫了你一眼,然后又低头看自己的双手。“我还想过可能在路上赶上你,如果我走得足够快。但这是很蠢的想法;我当然没有那么快。”
这就是你俩之间一直没有挑明的秘密了。勒拿是自己发现你身份的,在你住在特雷诺期间;你并没有告诉过他。他能发现这个,因为他观察你足够久,能够发现各种迹象,也因为他很聪明。他一直都喜欢你,玛肯巴家的男孩。你曾以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份依恋会被淡忘。你微微挪动身体,不安地意识到,他并没有忘。
“我是深夜溜走的,”他继续说,“钻过围墙的一道裂口,靠近……靠近你之前……靠近他们曾经试图阻止你的地方。”你两臂支撑在膝头,看他握起的双手。它们大致是静止的,但他一只手的拇指,总在不停抚摩另一只手的指节,这姿势感觉像是在沉思。“跟随人流,依据我手上的一份地图……但我从未去过布里林斯。地火啊,我以前甚至连特雷诺都没怎么离开过。只有一次,实际上,就是我去希尔格完成医学训练时。反正,要么是地图有错,要么就是我不会看图。也许两者都有。我没有指南针。我离开皇家大道太频繁,也许……以为自己走向正南时,却去了东南方……我不知道。”他叹口气,一只手抚摩头发。“等到我搞清楚自己迷失得多么夸张时,我已经走出太远,只想沿着当时的路线走下去,看能否找到更多的去处。但在一个路口我碰到一伙人。匪徒,无社群者之类。我那时已经有一小组人同行,有位年长的男子,他胸口受过重伤,我给他治疗过,还有他的女儿,可能十五岁吧。那些匪徒——”
他停顿下来,嘴巴张开又合上。你几乎可以猜出后面的进展。勒拿不是个战士。不过,他还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马拉尔德,就是那个男人,直接扑向其中一名敌人。他手无寸铁,而那个女人手持短刀。我不知道他以为自己能做什么。”勒拿深吸一口气,“不过他当时看着我,于是、于是我……我拉起他的女儿,撒腿就跑。”他下巴绷得更紧。你纳闷儿的是居然没听到他咬牙的声音。“她后来离开了我。说我是个懦夫,独自一个人跑走了。”
“如果你没有拉她逃走,”你说,“他们就已经杀死了你和她。”这是《石经》里的话:安全才是光荣,危险时节,先求活命。宁愿活着做个懦夫,也胜过成为死掉的英雄。
勒拿的嘴唇微露嘲讽:“我当时也是这样对自己说的。后来,当她离开……地火啊。也许我做到的,只是推迟了不可避免的灾祸。一个她这样年龄的女孩,手无寸铁,独自赶路……”
你什么都没说。如果这女孩身体健康,体形合适,总会有人收留她,哪怕仅仅作为繁育者。要是她有个更好的职阶,又或者她能取得一件武器,加上补给品,证明自己的价值,也可以。的确,她跟勒拿在一起,活命的机会要比一人独行更大,但她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我甚至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勒拿在看自己的双手。也许在那之后,他一直都在这样吞噬自己。“我们当时除了逃生包,什么都没有。”
“这就够了,假如他们缺少补给品的话。”你说,然后才想到责怪自己。不过反正,他也像是没听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