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石墙村,九年一度的奇事(第2/10页)

那年,邓斯坦·索恩十八岁,他不太懂浪漫。

他生着榛子色的头发、眼睛和雀斑,个头不高不矮,讲起话来慢条斯理,随和的笑容为他的脸颊增色不少。他曾在父亲的牧场上做白日梦,幻想着离开石墙村——这个尚未显露魅力的地方,去往伦敦、爱丁堡、都柏林,去往那些风向无拘无束的大都市。他在父亲的农场上干活,除了远处田间一栋父母给的小屋外,他一无所有。

四月天,游客们陆续来到石墙村参加集市,邓斯坦对此暗觉不悦。“第七只喜鹊”是波洛缪斯先生的酒馆,素来空房颇多,也早在一周前客满。而今,外乡人只能在农场或私人住宅留宿,用奇异的硬币、药草、香料,甚至宝石来付房钱。

集市的日子渐渐近了,期待的气氛也愈加浓厚。人们醒得越来越早,计日以俟。墙边的守卫显得焦躁不安、心烦意乱。草坪尽头的树丛里,不时有各种各样的人影和阴影攒动。

大家一致公认,“第七只喜鹊”的布丽琪·康蕊是酒馆最漂亮的女侍。她在与自己交往一年的汤米·弗瑞斯特和一个黑眼大汉间挑起了争端。大汉揣着一只呜里呜噜叫的小猴子,会说一点儿英语。每回见布丽琪经过,他都会露出含情脉脉的微笑。

在酒吧里,那些老主顾跟游客们凑得很近,这么说道:

“要九年才一次呢。”

“据说过去每年仲夏都举办一次。”

“问问波洛缪斯先生吧,他准知道。”

波洛缪斯先生个子挺高,橄榄色皮肤,绿眼睛,黑色发卷儿紧贴前额。村里的姑娘长大后都会爱慕他,可他从不予以理会。据说他很久以前也是游客,来到石墙村就留下了。他酿的酒甘洌醇厚,当地人都赞不绝口。

酒吧里,汤米·弗瑞斯特和黑眼大汉爆发了冲突,那大汉似乎叫阿伦·贝。

“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吵了!谁来劝个架啊!”布丽琪大喊,“他们要为了我拳脚相加了。”她优雅地一甩头,好让油灯的光照亮她美丽的金色鬈发。

尽管有一大帮村民和外来客在看热闹,可没人出面劝架。

汤米脱掉衬衫,握紧拳头举到胸前。阿伦·贝呵呵一笑,冲草坪上吐了口痰,拽住汤米的右手一抡,汤米立刻腾空飞起,下巴磕地。他手脚并用,挣扎着爬起身,直扑阿伦·贝,正想冲对方的颧骨迅猛地来上一拳,就被一阵扑面而来的拳风击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阿伦·贝坐在他身上咯咯直笑,用阿拉伯语咕哝着。

不费吹灰之力,这场打斗就迅速收场了。

阿伦·贝从汤米·弗瑞斯特身上站起来,神气活现地走向布丽琪·康蕊,朝她深深一鞠躬,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布丽琪没理他,快步跑到汤米身旁。“天啊,亲爱的,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她一边问,一边用围裙擦去他脸上的灰,用各种爱称呼唤他。

阿伦·贝与看客一同回到酒馆。等汤米回来后,阿伦·贝好心好意地为他买了一瓶夏布利干白葡萄酒。两人都不知道谁胜谁负。

那天晚上,邓斯坦·索恩不在“第七只喜鹊”。他是个实在的小伙子。最近六个月,他一直在对黛西·海斯塔——一个同样实在的姑娘献殷勤。晴朗的夜晚,他俩会肩并肩绕着村子散步,探讨庄稼轮作的原理、天气和其他切合生活实际的话题。每次散步,两人总喜欢深情对望,黛西的母亲和妹妹必会识趣地拉开六步距离,跟在他们后头。

来到海斯塔家门口,邓斯坦会停下脚步,鞠躬道别。

黛西会走进家门,摘下花边女帽,说:“我真希望索恩先生能下定决心向我求婚。我想爸爸一定不会反对。”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黛西的母亲附和道,每个夜晚她都会这么说。她摘下女帽和手套,带两个女儿走进客厅。客厅里有个高个子绅士,留着长长的黑胡子,正坐在地上整理包裹。黛西、妹妹和母亲一齐向他行屈膝礼(他几天前刚到村里,会说一点儿英语)。这位临时住客站起身,鞠躬回礼,又转回自己那包木制品,继续分类、整理、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