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序(第3/5页)

我们又陷入了一阵沉寂。

“如果他被判有罪——”威斯特开口往下说。

“他不会的。”我跟他说。

“但如果真的被判有罪,”威斯特接着说,“他会去坐牢吗?”

“我不能想象他去坐牢。”我回答道。

“呃,如果真的被判有罪。”威斯特坚持往下说——我突然想起过去威斯特当研究员时的吃相有多难看、有多贪婪,还有他是多么迫不及待地离开诺顿的实验室,另立门户——“至少他会有很多大海时间,不是吗,罗恩?”这句话轻率无比,让我惊诧到无法响应。我坐在那里,目瞪口呆,威斯特对我微笑着,又说了一句再见,下车走了。我看见他穿过饭店的双扇门,走进灯光明亮的大厅后,便重新发动车子,开回诺顿家,在那里过了一夜。之后几个月,审判程序开始又结束,最后判刑结果也出炉了,但毋庸赘言的是,威斯特再也没去看过诺顿。

但是就像我说的,没有人同情诺顿的处境。实际上,他是先遭到大家的审判与唾弃之后,才在法庭上被一群理应与他相提并论的陪审团团员审判与判刑的——然而,那十二个人却是如此无能(就我记忆所及,其中一个团员是收费员,另一个是做宠物美容的),像诺顿这种天才居然要由他们来判定人品,由他们来决定命运,不知他作何感想?更何况,他们的决定就算不会全盘抹杀他过去所有成就的意义,但至少那些成就也几乎不再具有重要性。从这个角度看来,诺顿此时觉得沮丧、无聊、了无生趣,还有什么好奇怪的。

关于诺顿这个案子的媒体报道,我也有几句话要说,如果我没有谈一谈报道内容的语调与范围,似乎是件很蠢的事。首先我想说的是,由于诺顿犯的是强暴罪,各家媒体除了报道他那些外界已经知晓的少数生平事迹,还浪费了许多篇幅加油添醋,完全罔顾真相,这一点也不令我意外。(无可否认,那些报道的确用三言两语简述了他的伟大成就,但只是为了让他被控的罪行更令人发指而已。)

还记得诺顿等待审判的那段日子,我陪他守在家里(屋外有一群电视台记者整日聚集在草坪边缘的人行道上,在虫声嗡嗡作响的夏日晴空下吃饭聊天,简直像在野餐),在我们接获的许多采访邀约中(当然,最后他并未接受任何访问),只有一家媒体(令人遗憾的是,是《花花公子》杂志)请诺顿写下自辩词,而不是派某个见猎心喜的年轻作家,来为读者诠释他的生平与他被指控的罪行。(尽管仍在开庭,我觉得那确实是个好主意,不过诺顿担心不管他写什么都会遭人利用,变成一篇对付他的自白书。他说得没错,我们也打消了念头。)但是我也知道,当他发现他无法为自己辩护时,内心想必是悲愤交加吧。

讽刺的是,就在诺顿被捕前不久,他已经在计划写回忆录了。早在1995年他便已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不用处理各种烦人的行政事务与实验室琐事。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再是实验室不可或缺的重要研究人员,而是他开始允许自己用不同的方式规划时间。

然而,诺顿并没有机会把他非凡的一生记录下来——至少他没办法在他偏爱的情况下做那件事。但就像过去我常说的,他的心智力量足以克服任何挑战。所以,在他入狱两个月后,也就是从4月起,我每天写信问他想不想写回忆录。我跟他说,他的回忆录不仅对人文与理工学界都有所贡献,也能对有兴趣倾听的人剖白,借此摆脱外界强加在他身上的刻板印象。我说,如果他愿意,我很荣幸能帮他打字,做些初步的编辑工作,就像过去他把论文提交给各大期刊之前,都会由我经手。我在信中说,那对我来讲一定是个很迷人的计划,或许他也会觉得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