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9/40页)
通过每天早晨的慢跑,我正在系统地认识华盛顿的市区——顺着地铁下去,每天都朝一个不同的方向跑。我已经见到了市区内大多数的纪念碑(对于那些真正决心当兵入伍的人来说,看到那些纪念碑也许更加令人感动);当我希望多跑上几英里时,我的足迹便延伸到了华盛顿动物园和亚历山大大帝雕像旁。
皮特接受了我必须得每天锻炼身体以防抽筋的这样一个事实。我同时还向他辩称锻炼可以让我的头脑保持清醒,但他说他的头脑已经足够清醒了,而他唯一的锻炼便是与宇宙学玩摔跤游戏。
我的辩称也并不完全属实。在第五天,我几乎一直跑到地铁站才想起自己的信用卡落在家里了。我一路慢跑回公寓,径直进了房间。
我上街穿的那套衣服在卧室中阿米莉亚和我共享的折叠床旁边。我把信用卡从皮夹中取出来,然后回头朝前门走去,但接着就听到从书房传来一种声音。门是半开着的,我朝里面看了进去。阿米莉亚正坐在桌子的边缘,腰部以下完全赤裸着,她的双腿像剪刀一样夹着皮特的秃头。她的手用力地抓住桌边,指关节已经露出白骨的颜色了。她的脸对着天花板,微张着嘴享受着高潮。
我轻轻地咔嗒一声把门关上,然后跑了出去。
我拼命地跑了几个小时,中间停下来几次,买了水大口咽下去。当我跑到哥伦比亚特区与马里兰州边界门时,因为没有州际通行证才没能继续越界跑下去了。我停了下来,下意识地钻进一家叫做边界吧的低级酒吧里,冰冷刺骨的空气中混杂着烟草的气息——贩卖烟草在哥伦比亚特区是合法的。我借酒浇愁地先喝下了一升啤酒,然后混着一小杯威士忌又慢慢地喝下了一升。
“速必醒”与酒精结合在一起产生的效果并不怎么令人愉快,它使你的思维向各个方向扩散开去。
当我与阿米莉亚刚开始走到一起时,我们彼此间谈论过忠诚和嫉妒的话题。这里面存在着一种代沟问题:当我一二十岁的时候,身边到处都是性实验和性交换行为,人们普遍为这种生活方式辩护,认为性是生理上的需要,而爱是另外一回事,因此一对夫妇可以将这两件事情分开处理。再早上十五年的时间,当阿米莉亚也是这种年纪的时候,人们的态度则更倾向于保守主义——没有爱就不应该有性,有了性就要实现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当时她认同了我的原则——或者说是我们之间共性的缺乏,她的同龄人会这样认为——尽管我们两人都认为要想行使绝对自由是不太可能的。
现在她已经那么做了,出于某种原因,这件事对我来说却痛苦异常。在不到一年之前,我会欣然接受每一次和萨拉做爱的机会,不管是接驳状态下还是不接驳的时候,所以现在我有什么权利因为她做了同样的事情而感到受伤害了呢?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都与皮特生活在一起,比大多数已婚夫妇的关系还要紧密,而且她非常尊重他,如果他向她示爱的话,她为什么不能接受呢?
我有一种感觉,是她先向他示爱的。她当然是乐在其中了。
我喝完了这些酒,换了一杯冰咖啡。虽然加了三块糖,但这咖啡的味道尝起来还真像是冰冷的蓄电池的酸液。
她是否知道我看到了他们呢?我下意识地关上了房门,但是,他们也许不会记得那房门是微敞着的,有时候空调净化器中一进一出的气流也可以使房门关闭。
“你看起来很孤独,大兵。”我每天都穿着军服跑步,以防哪天万一想喝点不需要配给券的啤酒,“而且还很伤心。”她是个金发美女,二十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