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别离(第13/15页)
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情,也是我之所以写这封信的最主要的原因。老麦告诉过我,如果把你的血一次性地全部输给我的话能够让我多活八到十年,到时很可能会有新的治疗方法问世。亲爱的,这正是我最担心的事。我知道爱我的你有可能做出这种荒唐的事。我了解你,我是凭我们之间的感情做出这个判断的。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你的话也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但是,亲爱的,你不能这样做。你没有这个权力。我们只是人海中微不足道的两个人,我们的故事无论对自己而言多么重要也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但是,你的生命现在已经关系到无数人的幸福,你可以为我牺牲,就如同我也可以为你牺牲自己一样,但我们无权将无数人的希望拿来殉葬。这是我绝对无法接受的,我的良心将永难安宁。无论如何请不要陷我于那样的境地。
你懂我的意思吗?亲爱的。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活着进地狱。如果我活着而你连同世上的无数人却因为我而死去,那我活着又有什么快乐可言?
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还能见面。如果不能的话这就算是我的遗言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些我们共度的美好时光,尽管那真是短暂得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痛。
永别了。
—永远属于你的小菲
手枪“当”的一声掉落在地。叶青衫撑住额头,大滴大滴的泪水从他的脸上淌落下来,打湿了手里的信笺。高个男人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一切,他想跑但终是不敢。
“你给老麦带个口信,请他告诉何夕我在这儿。”过了半天叶青衫终于开口说话,他小心地将信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使劲地按了按。
林小菲依然沉睡着,她已经没有多少头发,嘴唇同面色一样的苍白。由于喉部感染真菌她呼吸时发出难听的声音。是的,她已经不再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林小菲了,不再是当初让叶青衫和老麦辗转反侧反目成仇的林小菲了。但是—在叶青衫的眼里,此时的林小菲却是她一生当中最美丽的时候,她看上去就像是一尊洒满圣洁之光的女神。
叶青衫虔诚地俯下身,以面对女神的心情在林小菲苍白变形的散布着黑褐色真菌的唇上印下一个吻。
(十四)
何夕还没有从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带来的巨大喜悦中清醒过来,显得有些神不守舍。还有比在努力之后看到成功的曙光更让人高兴的吗?下属们也和他一样兴高采烈,整个研究所都沉浸在欢乐之中。何夕知道这种情绪并不利于工作,但是偶尔为之也不为过。“肖野,看到叶青衫没有。”何夕随口问了一声,话一出口他才想起肖野已经在两个月前被捕入狱了。何夕吁出口气,叹息自己最得意的弟子竟然走错了路。不过,自己当时知道真相的时候也许是太气愤了,竟然一拳打碎了肖野的下颌……
何夕用力摆摆头,甩掉这些让人不愉快的事。这些不算什么,我总算成功了,这真让人高兴,尽管还要等上一年多才能有实际的应用。不错,这一年多里还会有很多人因为无法享受这个成果而感染上HIV最终死去,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丝毫无损于我的成功。何夕的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
叶青衫轻轻地躺在了采血器的支架上,所有人都在外面的大厅里欢庆,这间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叶青衫给自己接上了采血针。叶青衫环顾着四周,目光平静,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过了差不多十分钟他终于缓缓闭上了双眼。
采血器发出了轻微的声音。叶青衫悄无声息地躺在那里,刮尽胡须的脸上一片安宁,一滴细小的泪水正缓缓自他的眼角滑落。叶青衫的双手叠放在胸前,手里拿着一朵初露芳菲的玫瑰。在他的上衣口袋里露出一角白色的信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