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太基玫瑰 (未来三部曲1)(第2/7页)
中学毕业以后,她想一路搭车去旧金山。
“绝对不行,”父亲说,“你这样的年轻女孩搭车穿越整个国家,谁听说过这等事?”
在这之前一周,从毕业舞会驾车回家的路上,她居然迷路了。尽管兰登离家只隔两座城镇,她还是找不着路。最后在康涅狄格的某个地方,她凌晨三点给父亲打电话寻求帮助。经过这件事,她搭车旅行的要求便没有得到满足,当然,她自己认为那是一次愉快的冒险。
父亲的反应可以预料,莉斯的也是。当晚她就离家出走,背包里只有两瓶水和两双袜子。
“你需要的最重要的生存工具就是袜子。”她收拾背包的时候告诉我,“搭便车旅行时把双脚很好地包裹起来非常重要,因为你要走很长的路。而且袜子有很多用途,比如过滤饮用水。”
我威胁她这就去爸妈那里揭发。她的反叛并没有让我过于烦恼,相反我开始接受并期望她那样做,可是她幼稚的乐观精神令我感到不安。一双袜子怎么能让人完全避开连环杀人犯、强奸犯和骗子,一路从佛蒙特到达加州呢?
“不,你不会去揭发我。”她说,“你知道我能照顾好自己。”
“你甚至不能从兰登回家!自己一个人上路有多危险你不知道吗?你没有露营设备、没有衣服、没有药物、没有钱——”
“正因为如此才一点儿都不危险。艾米,我一无所有,所以没人要伤害我。”
她天真而又荒谬的逻辑把我惊得一愣。要不是想用一些常识让她警醒,我本该嘲笑她一番。不过我也知道那些荒谬的设想在她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我也一次又一次地见证,她如何设法把自己实际生活中表面的劣势转化为优势。在康涅狄格州迷路那次,她沦落到为最近的便利店店员提供关于女孩的建议,以换取免费的沙冰喝,她租来的舞会礼服的前襟上滴得满是果汁,可是出租礼服的店铺甚至没跟她收钱,因为她给店主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布兰奇·杜波依斯[1]一样,她依赖的是陌生人的好心肠,大家自然而然就喜欢她,她有那种魅力。
我羡慕她的无畏和追寻生活目标时表现出的坚定信念。小时候我们的学习成绩都不错,特别是理科。然而我们性格迥异。在社区大学度过了两年,我便退学了,理由是:我很聪明,但是害怕陌生人,在家的时候愿意观察世间的沧桑变化和享受家庭的幸福美满。总得有人继承父亲的果园,不是吗?
莉斯背着瓶装水和袜子离开了。第二天以及接下来的一星期,父亲都朝我大吼大叫,我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打算报警的时候,莉斯从波士顿寄来一张明信片,告诉我们她一切安好,还在95号州际公路遇见了一支出色的爵士乐队。
她邮寄明信片的习惯就从这时开始。一路经过芬威、曼哈顿和国家广场,密西西比河畔和大平原,类似摩门教徒眼中乐土的干旱沙漠和中国劳工从中炸出一条铁路的山川,她终于到达了旧金山的渔人码头。
在那些明信片上,她写下了伟大的美国小说。在250字的短文中,她谈到了美利坚的古怪和仁慈,她描写了在加油站打工赚钱的法学院学生,讲述了与两位警官兄弟进行的那次约会(他们抓住她搭便车)和为了洗澡而冲动地敲响一位肯塔基主妇家门的经历(除了洗澡,她还吃到了一顿真正的南方早餐)。她令有关旅行见闻的那一套陈词滥调重新焕发出青春。爸爸、妈妈和我津津有味地阅读她的见闻,把明信片在手中传递,争论分析她的每次境遇,提出我们的见解,几个小时都停不下来。
三个月后,她乘坐一班飞机回来了。一位临时取消行程的商人把登机牌转给了她,在那之前她一直在旧金山机场的离港门周围游荡。回家的时候她没有了背包和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