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阿西与高姆(第4/6页)
我个头儿大,所以我打他们出气。可是七、八个人就把我打了。我经常打人,也经常挨打,靠这个赢得了一定的尊重。有几个十五、六岁的坏小子,不怕我这张鬼脸儿和大粪虫的名声,跟我交了朋友。他们不时干点儿小偷小摸的,我也知道这不好,但他们是我仅有的朋友,所以我从来不去告发。
有一次,这几个朋友可惹了祸,在偷别人东西的时候,把人打伤了。人家要告到法庭去。他们向我哭诉,我傻呼呼地把事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没想到这换来了两年的监禁。
两年后,我从监禁所出来,先去找那帮朋友。他们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坏蛋。当时,他们正准备干一场,去偷一家天城老人院的钱。我当然要阻止他们,如果他们不听劝告的话,为了对朋友负责,我还要去告发。他们听了我的话,表示再不做那种事儿了。我记得自己还一边从眼睛里冒水一边说:真是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们要庆祝一下我们的重逢,于是就弄来两艘小飞艇,开出城去,准备游玩几天。我们又吃又喝又唱,走了很远。到第三天晚上,他们动手了。
我一个人是打不过五、六个的,被他们痛揍了一顿。最后,他们说:多管闲事的后果就是这样。我们不想再看见你了,你自己开着小艇去找别的天城吧,不许再回来!我被绑住丢在一只小艇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就这么孤零零地飘走了。
那些朋友们没有当时把我扔出船外,还算是客气的。但他们不给我留下一点水,实际上就是判了我的死刑。我望着他们的船转头飞走,心都凉了。小艇随风飘行,我挣扎了一夜,天亮时才解开了绑绳。
这时,我已经找不到回城的路了。而且,城里有那么几个朋友,我不愿也不敢回去。所以我干脆往吊舱里一躺,任由风把飞艇吹动着。那些人离开时,总算还给我留了一件东西:我随身带着的一本书。我就躺在舱里看书,对以后的日子想也不想就算想,也只有绝望。
听天由命地飘行了两天,我饥渴交加,开始诅咒那些骗我、害我的家伙。把最恶毒的话骂过几遍之后,我支持不住,昏睡过去。
醒来时我看见了几个人,他们给我喝水,吃东西。然后,一个老人对我说,他叫做天盗高姆。(阿西惊奇地问:你说什么?)
没错,他就是天盗高姆。当他驾船巡行的时候,发现了我的小艇。高姆对我捏在手里的那本书印象很深,书名是《星星与我们的距离》。他认为,一个快要渴死的人还能够对星星感兴趣,那么这个人肯定非同一般,即使他是个丑八怪。高姆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们在一起。我说无所谓,反正比死要好些。所以,我成了天盗。
养好身体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人去找朋友们算帐。我把他们教训一番后,捆在法庭大门口,旁边贴着他们承认自己所做案件的口供,还摆放了证物。从此我开始了在天空世界纵横驰骋的生活。
老高姆很赏识我的求知欲,他说,一颗聪明脑袋对人总是有好处的,就算作天盗也是这样。他替我抢了很多图书馆的藏书,后来抢书成了我们这一支天盗的传统。
老高姆临死时,指定我作继承人。他说只有把队伍交给我才能放心。我当了头儿,不过,我把名字改成了高姆。这就是我的故事。
阿西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起雷和蒙哥都提到过的事,就轻声问:刚才你说,你父母可能在嘉林号天城上。是吗?
高姆说:那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想回去。
阿西握住他的手,说:我的朋友告诉我,嘉林城已被烧毁了。
高姆脸上的黑巾纹丝不动,从他那发光的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绪。阿西小心翼翼地加了一句:他们说,是天盗高姆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