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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有一次我说史蒂夫·克雷默很讨厌,他不喜欢我这么说他,就朝我扔了一个雪球,雪球里面有一颗石子,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说的是对的。回家的时候,我头上顶着一个鼓鼓的包,膝盖里还有一些沙子。第二天,哥哥把史蒂夫的手捆在背后,拖着他走到我面前让他跟我道歉。然后哥哥就带我去吃冰雪公主,用他自己的钱给我买了一个巧克力甜筒。后来我们两个受到了惩罚,因为哥哥扭了史蒂夫的手腕,也因为我们两个偷偷离开学校。但是爸爸妈妈为了哥哥稍微模糊了一下家规,所以我和哥哥都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其实我来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有好几个原因。

第一,这里离家够远,没人认识我。

第二,爸爸妈妈同意我来这里上学。我们一起参观过这所学校,他们觉得这个地方很有美国中西部的风格。他们很喜欢这里宽敞的自行车道。

第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因为哥哥才来这里的。爸爸妈妈肯定知道这一点,而且也希望哥哥能来找我。一般情况下,爸爸把钱包看得很紧,哪怕这里有世界上所有跟中西部风格相似的自行车道,爸爸也不可能舍得给我出一年在其他州读书的学费。印第安纳也有很好的大学,其中一所离我家只隔着几条街。

但是联邦调查局曾经告诉我们,1987年春天哥哥在戴维斯出现过,那是他消失后的第一年。政府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搞错,即使一座坏掉的钟也可能有指对时间的时候。除了戴维斯,他们再没在其他地方发现过他。

我觉得我就要坚持不住了,我不想做家里唯一的孩子。我一直幻想有一天哥哥可能会敲我的门,然后我什么都没想就跑去开门,以为是以斯拉来借托德的游戏机或是宣布公寓处理有害垃圾的最新方案。开门后我肯定会立刻认出他。天哪,我太想你了,哥哥会说,然后将我一把拉到他怀里,告诉我从我走后你经历的每一件事。

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十一岁,那时候他很讨厌我的直觉。

毫无疑问,那个箱子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