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7/11页)
我喜欢联邦一片欣欣向荣时的丹佛,可是,当时我仍然痛苦地急于回到我自己的时代。
总是一些小事。我在加入受雇女郎公司以后没多久就去重做了一个假牙,反正负担得起嘛,而我再没指望说还会去找个牙医做什么塑料假牙。然而,1970 年时我并没有服用防龋齿药物,所以牙上多出一个洞来,痛得要命,不然我才不予理会呢。于是,我去看牙医。于是,帮帮忙,我忘了当他往我嘴里看时有可能会看到什么。他眨了眨眼,四处转着他的镜子细看我的牙,然后说道:“约沙王在上,真是伟大的进步!你的牙医是谁?”
“卡……胡……哈?”
他把手从我嘴里拿了出来。“谁干的?怎么干的?”
“啊?你是说我的牙?噢,那是一次实验,在……印度。”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怎么知道?”
“嗯……等一等。我打算给它拍几张照片。”他开始摆弄起他的 X 光设备来。
“噢,不!”我反对道,“只要把那个洞清一清,随便用什么东西把它填上就行了,然后让我从这儿出去。”
“可是——”
“对不起,医生。可我急着要走,急得要死。”
于是他照我说的做了,不时地停一停,看看我那颗牙。我付了现金,没留名字。我猜想可能可以让他拍些片子,但有意地掩饰一切已经成为一种条件反射了。就算让他拍几张 X 光片也不会有什么害处的,当然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 X 光并不能显示出牙齿是如何完成再生过程的,而我也没法告诉他。
没有时间像过去那样慢慢做产品了,我一天花十六个小时在绘图丹和多才多艺的佩特上,同时还有许多其它的事务要处理,两手一起抓。通过约翰的律师楼,我匿名委托一个在全国有分行的侦探事务所帮我挖掘芭拉的过去。我提供给他们她的地址、汽车的牌号和型号(因为汽车的方向盘是搞到指纹的最佳地点),并提示说她可能在这儿那儿的结过婚,警察局里极有可能有她的犯罪记录。我必须严格地控制预算在一定范围内,我可负担不起平时小说里才有的那种调查规模。
他们花了十天都没什么报告反馈回来,于是我只好跟自己的钱吻别。但过了几天,突然一个厚厚的大信封出现在约翰的办公室。
芭拉原来一直是个大忙人,比她所自称的早六年出生;而她在十八岁以前就结了两次婚,其中还有一次没算进来,因为那男的早就有老婆了;如果她不是和第二个丈夫离婚了的话,事务所可能还査不到那次记录呢。
从那以后她似乎是结了四次婚,尽管其中一起很值得怀疑。那可能是一起诈骗案,说什么“战争寡妇”,其实是盯上个死了的男人,反正死人又不会爬出坟墓来表示抗议。她曾经离过一次婚(作为被告),而她其中一个丈夫死了。她仍有可能还与其他某些人保持着“婚姻”关系。
她的犯罪记录既长且有趣,但显然只被判过一次重罪罪名成立,在内布拉斯加州,还没服刑就被假释在外了。这只是靠了指纹才找出来的,因为她跳过假释条例,换了个名字,又重新弄来一个社会福利号。侦探事务所问我要不要通知内布拉斯加州当局。
我告诉他们不用操心这事了,她已经失踪了九年,而她所犯过的重罪也不会比利用美人计实施诱骗来得更糟。我猜想着,究竟我是如何处理此事的呢,似乎也就不了了之了。反身行为自有它的复杂性。
我在绘制工艺设计图方面落后于进度,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十月。我才刚刚完成了一半的说明书,因为这和工艺设计图密切相关,而权利要求书我还一点儿都没开始做呢。更糟的是,我没为组织一家可以维持运作的公司做任何工作,而在我完完全全完成一个可展示的作品之前,开公司根本就是没边儿的事。我更没时间草拟合同。我开始认为当初那可能是个错误,没让特威彻博士把时间定在三十二年前,而定在了三十一年又三周。我低估了我所需要的时间,又高估了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