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变奏(第9/42页)
什么?别打断我,孩子;你把我搞糊涂了。「绅士」是,嗯——好吧,这么说吧,通用的定义是——哎呀,老天,你可真会给我出难题呀。有些人说它是通过基因继承的优秀品质,也有人说它是出生时的意外事故——这同样是基因决定说,只不过是蔑视的说法。但这些说法并没有解释什么是绅士的品质。一个绅士应该更愿意成为一头死去的狮子,而不是活着的豺狼。而我,我一直想成为活着的狮子,所以这种判别方式不适合我。嗯……用严肃的表述方式,可以这么说,所谓绅士品质,指的是逐渐发展起来的人类利他主义道德文化。在我看来,这个发展过程真的是非常缓慢;紧急情况下,它是靠不住的。
不管怎样,军队里的军官理所当然是绅士,并且佩带长剑。连飞行员也要佩剑,只有真主阿拉能猜出这是为什么。
军校学员不仅被大家视为绅士,而且国家法律里明文规定他们就是绅士。所以他们接受了怎样使用佩剑的扫盲教育,只够让他们避免切断自己的指头或是刺伤旁边的人,离挥剑上阵的水平差得远着呢。这种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在需要佩剑的场合不至于看起来太愚蠢。
但剑术是一个受到大家承认的运动项目,被称为「击剑运动」。它没有橄榄球、拳击、甚至水球那么受重视,但它列在运动项目表上,新生可以选修这个项目。
大卫发现这是一个逃脱的途径。根据简单的物理法则,如果他出现在击剑台上,那么他就不可能同时出现在橄榄球场,让那些暴虐成性、穿着钉靴的人在他身上踩来踩去。早在高年级学员返回学校之前,菜鸟拉姆已经作出选择,成了一名击剑队员。队里的训练他一天也没有缺席,而且练得非常刻苦,让自己成了一个深受击剑队重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队员。
在那个时代,学校里教三种剑术:佩剑、重剑和花剑。前两种运动用剑的尺寸和真剑一模一样。剑是真剑,只是剑刃和剑尖都被磨钝了;这样的剑仍有可能伤人,甚至造成致命伤,尽管这种情形非常少见。花剑使用的剑比较轻,和真剑不一样,剑身柔软,一点力就能让它弯曲。花剑所使用的剑法和套路就像儿童游戏一样没有危险。大卫于是选择了这样的「武器」。
这简直是项为他量身定做的运动。花剑运动中人为制定的规则需要运动员具有较快的反应速度和灵活的头脑,这都是大卫最擅长的。这项运动需要一定的体力,只是不像橄榄球、曲棍球和网球的要求那么高。最妙的是,花剑运动没有那些讨厌、野蛮的运动中经常出现的身体冲撞,这正是大卫最厌恶的。大卫全心全意地投入这项运动,以提高技术,这样他所憧憬的天堂般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为了保护他的避难所,大卫训练得异常努力。第一年的新生生活还没有结束时,他已经成了全国花剑新秀赛的冠军。这让他的班长头一次对他露出了笑容,尽管很不自然,仿佛脸上受了伤。他的学员连连长也第一次注意到他,并祝贺了他。
花剑上的成功甚至让他逃脱了一些「惩罚性」的殴打。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正当他就要因为无中生有的失职行为被殴打时,大卫说道:「长官,如果您同意的话,我宁愿在周日承受两倍的惩罚。明天我们要和普林斯顿新生队比赛花剑,如果您今天惩罚我——我知道,您今天可以这么做——这种惩罚可能会降低我明天的速度。」
那个毕业班学员被打动了。根据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无论任何时间、任何事件、出于任何目的,高于一切的是为海军赢得荣誉。所谓的「一切」中,自然包括惩罚一个小聪明新生、由此得到正义的快感。毕业班学员道:「这样吧,小子。星期天晚饭后到我房间汇报,如果你明天输了,你会得到双倍的惩罚。如果你赢了,就一笔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