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第5/8页)
她的脸是明媚的春光,是热情的夏季,还散发着暖人的三叶草香气。她的嘴唇像石榴般嫣红,眼眸如正午的蓝天。触碰她的脸,就如同在十二月的某个清晨推开窗户,伸出手,在空中掬起一捧随风潜入的细碎初雪——那是一种永不会陈旧的新鲜感。有赖摄影化学造就的奇迹,所有这一切——这一丝温暖的香气、这一份绵若桃李的温柔——都被固化在永恒之中,从此时间的洪流再也无法将其磨灭半分。那一抹清凉精致的初雪将飘过千百个炎夏,永不消融。
他正是通过这张照片了解她的。此刻,回忆着,思量着,他把照片重新抱在心上。然后他开始说话了。“当我第一次见到那张照片的时候——那是一张简单直接的肖像照,连发型也很简洁——我并不知道它竟然是那么久以前拍的。报纸上提到当晚的绿镇年度舞会由海伦·卢觅思主持。我把照片从报纸上裁下来,在怀里揣了一整天。我本来打算去舞会的,可是傍晚的时候有人看见我在凝视照片,于是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我。原来这个美丽女孩的照片是在许多年前拍的,只是每年的这个时候报纸仍在使用。他们说,我不应该拿着照片去舞会找你。”
两人坐在花园里,沉默许久。他偷偷看了一眼她的脸,只见她怔怔地望着花园尽头的那一墙粉红玫瑰。她的表情中没有流露出任何情感,因此他无法猜测此刻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她在椅子里轻轻地摇晃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道:“我们再添点儿茶好吗?来。”
他们坐在那里细细品茶,然后她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打算来舞会找我,谢谢你裁下我的照片,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真的很感激你。”
他们沿着花园的小径散步。
“现在,”她说道,“轮到我讲述往事了。你记得吗?我提过一个年轻人,他在七十年前陪伴过我。嗯,他去世已经至少五十年了。可那个时候他很年轻,很英俊,喜欢骑着一匹快马狂奔,一走就是好几天。在夏天的夜晚他还会在草地上策马,绕着绿镇飞驰。他有一张狂野不羁的脸,总是晒得黑黝黝的,肤色很健康。他行事莽撞,手上总是有伤痕;他脾气暴躁,老像火炉烟囱那样冒烟,行走的时候似乎随时都会炸开。他没有一份工作能做长久,因为他随兴之所至就会辞工。有一天,他离开了我,绝尘而去,因为我比他更狂野,更拒绝安定。就这样,我们两人的故事就结束了,我也从来没想过能在有生之年再遇见他。可你,你却是活生生地在我面前。你和他一样,笨重而优雅,所过之处飞沙走石。我能预知你想要做的每一件事情,可是你做完之后却总能让我惊讶。本来,我认为转世投胎是天方夜谭,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如果我在大街上对着你叫‘罗伯特,罗伯特’,威廉·弗雷斯特会不会转身答应呢?”
“我不知道。”他答道。
“我也不知道,所以人生才趣味盎然啊。”
八月即将过去,秋天的第一丝凉意缓缓流过绿镇。每棵树上都现出一抹柔弱的红色,仿佛一团慢慢燃起的火焰;山坡上也隐隐泛红,麦田逐渐闪出金光。岁月在熟悉的情景中流逝,日复一日,如同书法家反复练习相同的笔画,写下一个个俊逸秀美的字母,化作无数涓涓细流,汇入时间的长河。
八月的一个午后,威廉·弗雷斯特穿过花园,看见海伦·卢觅思正在茶桌上认真地写东西。
写完了,她把钢笔和墨水放好。
“我在给你写信。”她说。
“我既然来了,你就不用麻烦了。”
“不,这是一封特别的信。看,”她给他看一枚蓝色信封,然后把它黏好、压平。“请记住这信封的样子。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就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