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3/4页)

正如他十二岁时被男孩子的整体裹进唐人区和中国妓院,当他认识扶桑这个迥异的个体时,他才从那整体渐渐分离出来。

两年前,他从不去想这事,不敢去想那件少一枚铜扣的短外套。他从那时起绝对不穿类似的样式和颜色,尽管那种半军服款式的外套是他少年时惟一不反感的装束。他想起那些日子自己由白痴一样跳窜、耍闹,仿佛拼命让人们相信他仍是个孩子。也让自己相信,某些祸孩子是不可闯的;即使闯了,作为孩子,性质与成年人也有天大区别。孩子闯再大的祸也不被看成罪行,普天下对于孩子都是宽容甚至护短的。于是,在从唐人区回来的日子里,他竭力地顽皮活泼,制造一个孩童的形骸供自己躲藏进去,躲开自己那已渐趋成熟的良知的责问。

此时的克里斯想,做一个孩子是多么安全的事。任何罪过到孩子身上都成了过失,再大过失都可以被理解成过火的顽皮,抑或是恶作剧。并且,任何孩子,无论犯了多大过失,都有整整一生来改过,都可有足够的新的开始。因此人们以及孩子自己都认为他是最犯得起过失的,他在时间上的阔绰可容他把罪恶当做过失来犯。然后他一步退缩回去,退回成孩子。

成年人都炫耀自己孩童时犯下的无论多恶劣的过失。他们甚至带着溺爱的笑容揭露自己曾怎样偷窃和偷情。即使他们在成年后仍干这两件事,他们却只对遥远童年的自己有足够的勇敢与坦诚。

正像此刻十七岁的克里斯,他有足够的坦诚和勇敢来面对两年前的过失。

他常常去想它的始末。去想扶桑那暖昧难懂的美丽。他和她之间的关系在此时来想,更显得暖昧难懂。在回想和反思中,他越发勇敢和坦诚起来。像库凯家的人一样,他绝不逃脱良心的债务。库凯家族的男人都有诗人那种鞭打自己良心的习惯,并且一面鞭打,一面去欠下一笔更重的良心债务。良心欠债和鞭打良心是诗人的必要素质,也是库凯家男人最深的自得。

不同于库凯家其他男人的是,在欠债和鞭打之后,十七岁的克里斯想到了偿还。那过失已绝断了他和她之间的一切“下一步”。他永远不会再去见她了。

这两年中,他多次逮住自己正咕噜着扶桑那种单调却潜意无限的语言。他似乎在用这语言陪罪的同时开释自己:谁能相信世上有那样的愤怒,它卷起每一个人,带动到一个群体中去,按那群体的惯性去行为。每个人都身不由己;每个人都只是一个小小的末梢肢体去实现这个群体的意志。每个人都逃不出群体对他的支配。

十五岁的克里斯没有逃脱这支配。他就那样扑向了她。

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会是她。

但他心里的某处,有个不被承认的希望:这要是她,该多好!整场残暴会因为他而多少变一点性质,而他也借这残暴完成一件一直未能完成的事。假如她万一对那里暗中惟一的一点温情有所洞察,有所记忆,她或许会感到一丝抚慰。那点温情可以多少弥补那事的丑恶。那就是我,扶桑。

克里斯从这想法中倏然抬头。他****了她,因为那一刻他是想强行占有她的。克里斯愣住,他终于勇敢和坦诚到掘出内心这最了不起的秘密。难道他真的完全没有意识到那个女性肉体是谁吗?那么多次透过一层绫罗对那肉体揣摩,对它的迷与魔的窥探,正因为他从没有机会看见它彻底的赤裸,他才对它有一份非视觉的认识,此认识的敏锐与准确远超过生理的视觉。他真会认出那肉体吗?他或许企图趁着黑暗,趁着不必承认的“认识”,把事情索性做绝。他也趁着那一毁到底的勇猛撕去他生性中的怯懦、多情、虚伪。

事情做绝就不再需要去忍受那份太折磨人的困惑;对于扶桑和大勇真正亲和仇的困惑,对于唐人区彼此戮杀又相依为命的关系的困惑。事情做到那一步,他起码可以从拖辫子男人们与裹小脚女人们的是非迷魂阵里脱身了。让这些人在相互残害和相互奴役中去壮大吧,这不再是他想理解和能够理解的事。企图去理解、企图去断出正与邪只能使他丧失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