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迷失的少年未成年人犯罪(第7/18页)

但是警方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他们认为蒂芬妮所受的伤属于严重殴打,并不是无意中的碰撞可以造成的,并指出莱诺应该在成人法庭里受审。因为在佛罗里达州的少年法庭中,最多只能判处莱诺在青少年拘留所服刑6个月。警方认为蒂芬妮的生命不应该只值6个月的刑期,显然他们无法容忍一个把年仅6岁的小女孩残忍殴打致死的人轻而易举地逃脱惩罚,即便他也只有12岁。

接下来,问题的重点来了,对于一个年仅12岁的少年,究竟该以什么样的罪名对其提起诉讼呢?为此陪审团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大批记者围在法庭外面,他们急切地想知道陪审团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几个小时后,检察官走出法庭,宣布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陪审团决定对被告莱诺·泰特以一级谋杀罪提起诉讼。在美国的法律当中,正常情况下一级谋杀罪已经是最严重的指控了,一旦罪名成立,那么莱诺·泰勒将会被判处终身监禁。

记者们都感到分外吃惊,原本是想要知道莱诺究竟会在少年法庭审判还是成人法庭审判,谁知陪审团竟然做出了最为严厉的决定。面对人们的质疑,陪审团表示他们只是就事论事,虽然可以用二级谋杀或者其他较轻的罪名起诉,但是他们没有那么做,显然这个12岁男孩所做的事情让他们觉得不应该因为年龄而宽恕他。

一时间,关于莱诺·泰特的行为能否构成谋杀罪的讨论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莱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同样成了人们讨论的热点,于是,关于莱诺·泰特的一些资料开始呈现在公众面前。

莱诺·泰特于1987年1月出生于伊利诺伊州海军基地。他的父母都曾经是军人,两人在莱诺一岁的时候离婚,此后,母亲凯瑟琳·葛瑟泰特成为他的主要监护人。由于凯瑟琳工作繁忙,莱诺被长时间地交给亲戚们照顾。于是人们开始推断,正是由于和母亲长时间的分离使得莱诺的心理产生了创伤。莱诺的老师也认为莱诺十分渴望得到人们的关注,为此他会过度地装疯卖傻,从来不肯把握尺度,也不懂得适可而止,也正是因此才会闯下大祸。

根据警方的调查,1990年年初,凯瑟琳带领莱诺在罗德岱堡定居。此时的莱诺已经开始表现出破坏性行为的早期迹象:他会经常性地挑衅同学,然后偷走他们的玩具。

1996年,凯瑟琳准备参加佛罗里达州公路巡警的考试,为了有充足的时间应付考试,莱诺被送去密西西比州的亲戚家暂住,这次的借住足足持续了一年。回来之后,莱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体格要比同龄人魁梧很多,学校的老师们说,莱诺经常会依仗自己的体格去欺负同学。莱诺倒不会让老师和家长发现自己的行为,总是暗中挑衅同学,直到很多同学都不愿意和莱诺坐在一起时,老师才有所察觉。

每当莱诺在班上惹了祸后,他都会告诉老师是别人在陷害他,而凯瑟琳对自己的儿子无比信任,每当老师提起莱诺在学校的行为时,她总认为不是自己儿子的错。不仅如此,凯瑟琳会跑到学校抗议老师们对莱诺的管教,有时还会直接穿着巡警制服、腰里别着枪过去,和老师们争论。她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儿子有错,而是坚决地要找出那个应当承担错误的人,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她的儿子。一些老师对此苦不堪言,甚至已经预料到莱诺将来一定会闯祸。就这样,莱诺成了一个在学校极度不受欢迎的人。

就在这时候,凯瑟琳和自己的老朋友德维西·尤尼克重新取得了联系。德维西有个6岁的女儿蒂芬妮,两人开始轮流照顾两个孩子。1999年7月28日,凯瑟琳从德维西家里接走了蒂芬妮,谁料,这次别离竟然成了德维西和自己女儿的永别。当天晚上,凯瑟琳打电话给德维西询问她蒂芬妮是否有哮喘,凯瑟琳遗憾地告诉她蒂芬妮没有呼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