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扭曲的灵魂变态心理犯罪(第10/18页)
加里·里奇韦的作案高峰期是在1982年到1984年之间。他专门谋杀那些搭便车的妓女,并且他会把大部分尸体抛弃在格林河流域绿河。“绿河杀手”的称号由此而来。
加里·里奇韦之所以被称作变态连环杀人犯,不仅是因为他杀人的数量多,还因为他在被捕之后供认了自己曾经有过奸尸行为。但是这类尸体最终都被他埋了,而不像其他尸体那样被随意地丢弃在河边。加里·里奇韦自认并不是完全随机地杀人,而是有着自己的原则:“我想尽可能多地杀死我认为是妓女的女人,过去的一段日子里,我一直在这样做。我专门找妓女下手,因为我恨她们,而且我也不想花钱买乐。”同时,他之所以会选择妓女下手,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他认为那会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被发现的风险,因为从事那种职业的女人失踪之后很少会有人去报警。
实际上,加里·里奇韦的作案对象不仅有妓女,还有很多是吸毒者、离家出走的年轻女孩,以及流落街头的其他年轻女子。别以为加里·里奇韦的行为是出于对某种职业群体的疯狂报复,他只是选择了那些他认为最为安全的被害人而已。事实也是如此,加里·里奇韦的罪行直到2001年被杀害者多达50人的时候才被发现。至于为什么会杀人,加里·里奇韦在被捕之后给出的理由不禁令让人毛骨悚然,他在狱中曾经宣称:“谋杀年轻女人是我的事业。”
2001年,警方终于根据从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样本将目标锁定在加里·里奇韦身上。除此之外,大部分被害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身上总会有一些微小的油漆斑点,这也和加里·里奇韦的职业相符合。但是,尽管警方已经将嫌疑人目标身份锁定在加里·里奇韦身上,却难以找到直接证明他就是凶手的证据。因此,被捕之后的审判过程也相当艰难,毕竟距离大部分被害人的遇害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想要有确凿的证据来给加里·里奇韦定罪,实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最后,警方以多宗杀人案件控告加里·里奇韦一级谋杀罪,但是加里·里奇韦拒不认罪,因为他清楚,一旦认罪自己就会被执行死刑。一方要让杀人恶魔认罪伏法,而一方的杀人恶魔却一直试图活命脱罪,就这样,一场旷日持久的审判拉开了序幕。警方20多年来搜集整理的证据和文件堆积如山;被害人家属虽然满心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公正的宣判,但是长达十几年的等待也让他们的耐心所剩无几;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这场拉锯战似的官司使控辩双方的花销都已经增至数百万美元,无论是控方还是被控方都对这笔逐日增加的巨额消费有些吃不消了。
为了尽快结案,也为了早日找到所有被害人的遗骸,曾经坚决不同意签订“认罪协议”的检察官诺姆·马伦也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坚持。“认罪协议”当中,加里·里奇韦的罪行依旧是一级谋杀罪,但是量刑却由死刑改为了终身监禁,这显然让加里·里奇韦松了一口气。2003年11月5日,备受瞩目的“绿河连环杀人案”在西雅图最后一次开庭,加里·里奇韦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杀害49名妇女的犯罪事实。而法庭也根据“认罪协定”免除了他的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至此,轰动一时的美国头号连环杀人案终于告一段落。
【犯罪心理分析】
连环杀人狂大概是所有常见犯罪中最让人觉得恐惧和不能理解的一种类型了,在犯罪心理学当中,又被称为多重谋杀或者系列谋杀。大概没有多少正常人能够理解这些可以漫无目的肆意屠杀的人的心理特征,即便是对于个别数据的分析,也是臆测多于实际推理。在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连环杀人狂如同井喷般出现。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调查,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之间,至少有35名连环杀手活跃于各个地区,而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有记录在案的连环杀手只有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