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二章(第4/16页)

那个月稍晚的时候,校长把我叫到办公室,跟我客套一番,倒了杯可口可乐,然后问我:“你是个危险分子吗,孩子?”我向他保证我不是。

我告诉他我还投了艾克一票。他看起来很满意,但建议我以后还是严格选用“更广为接受的阅读书目”。发型会改变,裙子的长度会改变,俚语会改变,但高中的管理永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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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大学课堂上(在缅因大学,一所真正的大学,我在那儿拿到了真正的理学学士学位),我听见一位心理学教授发表高见说,人类真的拥有第六感。他称之为直觉。还说直觉神秘主义者和不法分子的直觉最发达。我不是神秘主义者,但我既算是从我的时代被放逐的人,又算是个杀人犯(我可能认为杀死弗兰克·邓宁是正当的,但警察当然不会这么认为)。要是这两样还不能让我成为不法分子,那就没什么东西能了。

“危险逼近的情况下,我给你们的建议是,”

那位教授1995年的一天说,“听凭直觉。”

我决定1960年夏天就这么办。我开始对爱德华多·古铁雷斯越来越感到不安。他是个小角色,但风传中他与匪帮的关联值得考虑……还有,支付我的德比赌注时,他眼露凶光。现在想想,我的赌注实在是大得离谱。我为什么要去赌呢?那时我还一点儿都不缺钱。这不是贪婪;我想这更像是一个优秀的击球手遇到一记悬空的曲线球时的感觉。有些时候,你只是情不自禁,追求全垒打。

我挥棒了,就像巧舌如簧的利奥·迪罗谢[99]过去常常在收音机广播里绘声绘色地形容的一样,但我现在后悔了。

我故意输掉了在古铁雷斯那儿押的最后两次赌注,尽量让自己显得愚蠢,像个只是偶尔中了一次彩,立即又统统输掉的普通投机客。但直觉告诉我演得不像。当古铁雷斯开始问候我“噢,看呐!我的从新英格兰来的美国人来了!”时,我的直觉感到不喜欢。他没有说“美国人”,说的是“我的美国人”。

要是他派个玩扑克的朋友从坦帕跟着我到森塞特波因特怎么办?他有没有可能派另一个玩扑克的朋友——或者几个肌肉发达、急于想从古铁雷斯的高利贷深渊中挣扎出来的年轻人——干点儿财产抢救工作,把一万元花剩下的部分拿回去?

我想到了《日落大道77号》里那些蹩脚的情节,但直觉告诉我不是这么回事。直觉说,那个身材矮小、头发稀疏的家伙很有可能侵入我的住宅,我要是胆敢反抗的话,他会把我打个半死。我不想被痛打一顿,我不想被人抢劫。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冒险让体育赛事记录落入跟匪帮有牵连的赌注登记人手中。我不喜欢夹着尾巴逃跑的想法,但是,该死的,早晚我得去得克萨斯,为什么不早点去呢?还有,谨慎也是勇敢的一部分。这是我还在妈妈膝下时就学会了的。

因此,经历了一个近乎无眠、直觉的信号愈来愈强的七月之夜后,我打包所有的东西(上锁的盒子里装着备忘录和现金,藏在森利纳的备胎下面),给房东留下一张便条和房租支票,然后从19号公路北上了。第一天晚上是在路边一家破烂的迪富尼亚克斯普林斯汽车旅馆度过的。纱窗上有洞,等我熄灭房间的灯(一盏没有遮盖的灯泡悬挂在一截电线上),战斗机大小的蚊子朝我袭来。

不过,我睡得像个孩子。没有做噩梦,脑子里雷达的声响也停止了。这让我十分满足。

我在路易斯安那的加佛港度过了八月的第一个夜晚,尽管我在市郊第一次停下来的地方拒绝接受我。红顶旅馆的服务员告诉我说那里只接受黑人,并指引我去南方盛情酒店,他认为那是“加佛港最好的酒店”。或许是吧,但总的来说,我更喜欢红顶旅馆。隔壁烤肉酒吧传来的滑棒吉他声棒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