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大人~男友的房间~(第4/16页)

我们谈了谈绘画方面的事。我说我喜欢伯恩·琼斯,他说罗塞蒂更胜一筹。我们谈论了罗塞蒂妹妹写的诗。在美术馆前的石阶上,我们坐下又聊开了。我买了罐无糖百事可乐,比利却说应该喝传统的可乐。

随后他邀我去他家。比利的家就在附近,说是可以请我吃顿便饭,还说他擅长做菜。

被我拒绝后,比利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为什么?享用美食之后再做爱很快乐哟。”

“做爱?不是光吃饭啊,还要做爱?”

“可能的话。”

比利属于那种对自己的肌肉颇为自豪的白人,脸上胡子拉碴,虽说有一双可爱的眼睛,但是我觉得不能这样做。

“不行。”

我回答。之所以记住了比利,是因为那番对话十分有趣。

“为什么?有情人了?”

被比利这么一问,我便谎称是这样。作为拒绝的理由,似乎没有更合适的了。

“真是滑稽透啦。这么快乐的事情你却只跟情人干,太可惜啦。”

我忍不住笑了。

那时我深信做爱只是恋人之间的事。比利却说这仅仅是乐趣之一,与吃一顿美餐、看一场电影、外出旅行是同等程度的事情。

“所有这些事,和朋友一起做是最开心的。”

比利是这么说的。

当然,说来说去,这不过是勾引女孩而已,比利一定经常说着这种话把女孩带回家去。不过他关于做爱和朋友的认识,看来是非常认真的。

“跟恋人干不如跟朋友干,这种事世上有很多呢。”比利说道。

回忆起来颇令人怀念。打那以后过去了很长时间,后来我时常在街头意外地碰到比利。我们彼此笑着称对方为“another tripper”(另一个旅行者),至多也就是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并没有更亲密的交往。后来我就离开了纽约。

倘若是现在,我大概会这么回答比利:包括肉体关系在内的友情当然存在,不和你上床并不是因为有了情人,而是因为没有上床的理由。实际上,应该这样回答才是。

男友和恋人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肉体关系。一般而言,肉体关系到处都有,也存在包括这种关系在内的牢固友情。倘若从恋爱的观点来看的话,有时会令人绝望,然而从友情的观点出发,有时却是美妙的事情。

因此和男友之间的禁忌并不是上床。大多数事物都是心境问题。禁忌之类,原本就只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之中。

禁忌。

就我个人而言,禁忌是两个人一起到观光地去,比如盛夏的海滩、游乐场,还有乏味的购物也同样不行。

倘若是和恋人(如果他希望的话),我乐意奉陪。和女朋友、和家人也都可以。不过,我不能和男友两人跑到观光地去(还有乏味的购物)。问题在于这些地方如影随形地充斥着疲惫。快乐是不妨分享的,而疲惫则不能。对我来说,这便是禁忌。

我认为分担疲惫带来的痛楚与悲伤,并且因此得到深化的关系,是夫妇的特权,而情侣是感觉不到疲惫的,所以去任何地方都无关紧要。

这世间似乎把上没上床看得相当严重,真是奇妙的事。

例如,人生会在陡然之间变得黯淡。当我的人生陡然变得黯淡时,便有男友将卡洛尔·金的CD《花毯》作为礼物送给我。卡罗尔·金粗犷的歌声,以及一曲曲简洁而微带暖意的旋律,恰是我那时所欠缺的。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只听这张CD。《I FEEL THE EARTH MOVE》、《WHERE YOU LEAD》等,这张CD收录的全是名曲,还有《YOU'VE GOT A FRIEND》,卡洛尔·金用她那粗犷的声音唱道:

You just call out my name,

你只须将我的名字呼唤

and you know wherever I am,

你知道哪怕我远在天边

I'll come running to see you a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