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第4/4页)

我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发现这里并没有个人物品,应该不会有人住在这里,我来到卧室,发现床铺得很整齐,衣柜里也没有衣服,这证实了我的推断,也许是清洁工打扫完之后忘记了关窗和锁门。

我走回客厅,研究着破碎的花瓶,弯腰捡起一块碎玻璃,紧接着又把它扔掉,因为它刺破了我的指尖,血渗了出来,我把它含在嘴里止血,小心地跨过地上的玻璃碎片,关上窗户,这时我注意到了房间里的那台电脑——显示屏是关着的,电脑上连着一台打印机,上面的绿灯一闪一闪,我皱起眉头,发现打印机旁摆着一只眼熟的棕色A4信封,我拿起信封,指尖上的血染红了信封的一角,我震惊地喘息起来: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