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第4/5页)

在伦敦生活的这些年,我与银行家、律师、医生和商人约过会,都是光鲜性感的都市帅哥,后来迈克出现了,我喜欢他,因为他流露出与莱昂和丹尼尔一样原始的性吸引力,他们天生拥有这样的魅力,无须花费许多时间在卫生间脱毛剃须、美发护肤。

身材高大的莱昂脑袋几乎顶到了门框,他用那双我所熟悉的、洞察一切的蓝眼睛打量着丹尼尔。“你来干什么?”他问。

“谈谈。”

莱昂转脸看我,我们同时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端详对方这些年来出现了哪些或微妙或明显的变化,然后,他突然缓过神来,开口道:“弗兰琪,我听说你回来了。”

这么说他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揪了起来。那封信是他写的吗?你永远不会告诉他我们做了什么,对吗,索芙?

“你好,莱昂。”我想要微笑,但脸上的肌肉就像被冻住了一样,我使出所有力气,才勉强扯了扯嘴角。

“还是进来说话吧。”他让出位置,我们跨进门槛。

“你回来多久了?”我们三人来到厨房,室内的装潢是老式的农舍风格,护墙板是玉兰木的,冰箱上贴了一张小孩画的猫,由一只斯特诺线轮渡公司的冰箱贴压着。整个厨房里有一股湿抹布和漂白剂的味道。

莱昂把水壶搁在炉子上。“才回来几天。我不打算久待。洛肯和斯蒂芙几乎没地方住了。”他做了个鬼脸,“五个孩子,一个孙子。”

我想问他为什么要回到这里,还有自从我上次见到他以来他一直在做什么,可我说不出来。

丹尼尔似乎读得懂我的思想,他替我开口了:“那你还回来干什么?”语气有些咄咄逼人。

莱昂耸耸肩。“我的工作合同到期了,所以我打算回来,重新整编,想想下一步该做什么。”重新整编?我过去认识的那个莱昂可不会使用这种一本正经的商业用语,他似乎排练过这些说辞,好像知道我们会来找他。“你们先进去,我等一下把茶端过去。”他指了指通往走廊的门,我没有立刻跟着丹尼尔出去,而是留在原地,希望能和莱昂单独谈话,但是他背过身去,我别无选择,只好跟着丹尼尔走进客厅——也是休息室兼餐厅,就像你们家的老房子那样,房间里有个石头壁炉,上方挂着宽屏电视,我记忆中的那块九十年代的花卉图案的窗帘已经被木质的百叶窗取代。

我需要把我和莱昂的事告诉丹尼尔。假如等着莱昂不小心说出来,丹尼尔会不会埋怨我从来不告诉他?会不会不再相信我?诚然,即便我首先对他坦白,他也会对我改变看法,但假如先从莱昂那里知道了我们的事,丹尼尔肯定会认为我是个骗子。“丹尼尔,”我们坐在米色的沙发上时,我平静地说,“有些事你该知道——我和莱昂的。”

他瞥了我一眼,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灰色眼睛周围的紫色污迹。“什么事,弗兰琪?”

我刚要张嘴,莱昂就走进房间,端着一只茶盘。

“你们自己加奶和糖。”他朝茶盘挥挥手,然后懒洋洋地坐在我们对面的椅子上,跷起二郎腿——脚踝架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我对这个随意中透着熟练的动作印象深刻。我往自己的茶里加了牛奶和糖。

“他们发现了索菲的残骸。”丹尼尔突兀地说,我没想到他这么直截了当。

莱昂向前倾身,抓住茶杯。我注意到他的双手变得粗糙多了,还出现了许多纹路。你以前总是说他的手很漂亮,皮肤光滑、骨骼精致。“她的残骸?”他说,“你什么意思?”

这句话也像是排练过的,仿佛他早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小镇,消息会像森林大火一样蔓延开来,它毕竟登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然而他为什么要假装刚刚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