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海洋战争(第3/4页)
因此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海战。英国舰队进行着隐蔽的活动,它的这种活动在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力量之前,敌人就封闭了自己的海军力量,放弃了海上交通。如果不是德国人强烈的劣势感,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由于这个原因,一些肤浅的人就轻易地认为大的水面舰队尤其大型军舰在一战中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些人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从错误的前提得出错误的结论。
事实上,从战争开始,庞大的水面舰队没有发射一发炮弹,而靠潜在的力量就赢得了战争。海战胜利的结果就是敌人停止了一切海上交通,海军部队也不见了。敌人只能依靠潜艇伏击,潜艇活动的确有可能扭转局势,但这并未降低海面最初胜利的价值。这也证明,海面胜利只是阻止了敌人的交通,却保卫不了自己的交通安全,因为在海面胜利后还要预防潜艇的突击。逼迫敌人海军部队躲藏起来或用其他办法阻止它航行,再用水面舰艇去破坏、进攻它的交通线,达到这个目的没有必要去求助于潜艇,因为用水面舰艇破坏交通线比潜艇要方便得多。
因此,如果认为由于潜艇承担了水面舰队的某些任务从而降低了水面舰艇的全面作用,那么按海军最重要的任务是与敌人海军交战并击败它来说,潜艇并没有降低水面舰队的作用。正常情况是交战双方的实力相当,一方不至于在刚开战就投降。在这种情况下,一种真正意义的海战就会发生。
“制海权”原本的含义是,自己可以自由航行而敌人却不能。如今这一概念已完全失去了它原本的含义,因为拥有海军基地的敌人很难被全部摧毁。当一支海上力量在战争中实力大大削弱后,它就会像德国舰队在一战中那样行动,胜利的一方也必须紧密监视战败方剩余力量的一举一动。因此,战胜方没有充分的航行自由,但它能完全阻断敌人的海上交通,同时保卫自己的交通不受潜艇的威胁。
今天的制海权只能理解为一种态势,拥有它的一方比敌方有更大的航行自由,类似一战中协约国海军所处的状态。虽然他们没有了过去意义上的制海权,却能有效地阻止敌人的交通,使敌人的海军部队到处躲藏直至最后投降。海军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夺取制海权,在没有取胜之前,任何一方舰队都不应冒险分散兵力,去保卫自己的交通线或攻击敌人的交通线,这种行动只有在夺得了制海权以后才能进行。夺得制海权的一方应立即切断敌人的一切交通,还必须确保自己不受潜艇的袭击。
这就是一战中海上战争特性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水面舰队的根本价值。
从上述对一战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它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影响全体人民的利益和幸福。
2.取得胜利的国家,在自己筋疲力竭之前就粉碎了敌国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抵抗。
3.军队的职能是作为交战国家的消耗代理人,各国将其资源变成战争手段不断送往前线,消耗以后,再由另一些继续补充。这种消耗和补充过程持续进行,直到一方物质上和精神上完全衰竭,不能再补充它的消耗为止。
4.海军是加速或延缓消耗的机构,当它用于阻止补充资源进入时是加速消耗,而当它促进资源进入时是延缓消耗。
5.陆上战争违反了其指导者的意愿,采取了相持的形式,原因在于小口径火器的巨大威力,增加了进攻的困难,使它需要极大的兵力优势。
6.只有当各国经历了长期而痛苦的消耗过程,再不能从物质上精神上支持它的军队时,陆上战争才能决胜。
7.由于协约国军队的巨大优势,海上战争一开始就胜负已定。结果使协约国进入了一个漫长疲惫的监视时期,而德、奥则进入漫长消沉的等待,希望出现机会打击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