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空中力量对国际军备限制的影响(第4/4页)

空中力量对陆军的影响不如它对海军的影响那样具有决定性,陆军仍和过去一样,职责是保卫国家的安宁,抵抗入侵的别国军队。在美国,因为情况特殊,如果我们拥有了足够的空军,就将很难看到陆军抵抗他国的陆军,因为敌国对我国的入侵,必须经过空中和海上,而我们拥有的强大空军,将有效地阻止敌国陆军的入侵。

陆军既不能对抗空中的空军,又无法对付水上的海军,但他们必须保卫空军和海军的活动基地。

大多数国家的民众,尤其是那些发生战争可能性很小的国家的民众,都忙于维持生计,很少花时间去了解国防情况。他们将国防事务交给陆军和海军这种职业团体,很少去了解它们如何安排国防,只是要求它们不要花钱太多或违背公众的意愿。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持续时间久了,总会导致陆军和海军裹足不前,如现代化装备发展迟缓,迟迟不采用最新技术,忽视改善教育条件,对启迪民众毫不关心。民众总是期望不采用战争手段去解决国际争端。这种心态,容易滋生一批官僚,而不是全心全意服务国家的公仆。

我认为,军备限制的第一步就是全面取消水面战列舰、航空母舰、海军基地和造船厂,以及许多耗资甚巨却毫无用处的地面岸防设施。为此,需要广泛地、公开地讨论,并说明事实。1921年,我们召开了军备限制会议,证明了飞机能击毁战列舰和其他水面舰艇,从这以后,空中力量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它的影响正在增强,我们完全有理由展望军备限制的下一步措施。

未来,我们将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委员会,任何关于军备限制的提议,一经该委员会讨论通过,将直接传达愿意为相互利益而对军备限制感兴趣的各国。各国没有彻底遵循该组织和其意见的义务,它的目的在于向民众解释国防计划的确切价值,以及财政支出在国际争端中的相对影响。然后,民众就能决定国家防御力量的配置。

自古以来,各国都在极力避免战争,用条约和惯例来解决争端,当发生严重争执时,交由国际法庭仲裁。这种方法,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民众教育程度的提高,一些国家更加倾向于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现在,庞大的军备已经成为国际争端和摩擦的根源,从现阶段看,各国都愿意讨论军备限制计划。

为了实现军备限制,各强国之间需要一个切实的、诚实的协议。制定裁军协定的方法必须公开,参加协定的各国都要严格按照协定互相检查装备,避免不遵守协定的情况。这种军备限制无损一个国家的独立。军备限制必须具有实际的利益,能使全体民众了解透彻,否则,一切预防措施都将失败,而破坏协定可能导致更大的军备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