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军队的兵力及其内涵(第7/7页)
军队数量、训练和装备是一支军队的外表,只有精神的和道德的内涵才能给军队以力量,让它在旷日持久的总体战中坚持不懈。
[1] 各国对服役年龄的要求不一。譬如,德国的服役年限就高于法国,然而德国只能征召54%适合服役的人入伍,而法国则达82%。一个国家的军队不包括异族人。譬如,犹太血统的人不应属于北方民族的军队;白种人的军队不包括有色人种的部队,因为在这里他们并不是为其民族的生存而斗争。
[2] 当我到最高统帅部赴职时,德国军队的装备状况极差。迫击炮、机枪和弹药大量短缺。解决途径只有大量生产,后来也确有增加。但此前已损耗大量人力,这一巨大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3] 一支数百万人大军所需要的装备数量是常人难以想象的。1914年,由于装备不足,德国陆军行政管理机构不得不使用1870年后生产的装备,以解燃眉之急。今天如果有人认为,世界大战后敌人剥夺了我们的武器是一件好事,以为我们现在的武器全部是新制的,那是欺人之谈。
[4] 指11月革命。由于德国军事上的失利,经济崩溃和生活必需品的严重短缺,人民对现政权极端不满。1918年10月29日和11月3日,威廉港和基尔的水兵相继哗变,违抗德国军事当局在战争无望的情况下下达的出海作战命令。11月7日,慕尼黑也爆发革命并蔓延到柏林,11月9日,首相马克斯亲王被迫辞职,11月10日,威廉二世皇帝退位,逃往荷兰,11月9日,“德意志共和国”成立,德国君主政体宣告结束。
[5] 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要求,实则不然。世界大战中,军纪松弛,逃兵日增,而1918年的德国军事法庭却对此不闻不问。军事法庭对逃兵施以监禁,不处以死刑。而一年前,法国军事法庭就已宣布,为履行拯救民族的义务,对逃兵判处死刑。
[6] 是指以普遍义务兵役制为基础,区别于职业军队的军队。最早出现于1793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期,法文为“levee en masse”,即全民征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