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抵抗的方法(第4/8页)

当然,敌人或许占据了作为他进攻目标的整个地区,但是这不过是我方借给他的而已,紧张状态依旧存在,决战尚未到来。只要防御方的力量变得越来越强,而进攻方的力量越来越弱,对防御方来说,拖延决战则十分有利。

不过,只要必然会到来的顶点一出现(就算这个顶点最终只是由于防御方总的损失产生了最终影响才出现),防御方就一定要采取行动,进行决战。此时,等待的价值便消耗殆尽。

当然,这个时刻并无固定的标准,因为它要受制于很多的情况和条件。但是,我们要说,冬季的来临往往可以作为自然的界限。

如果我方无法阻止敌军在其占领的地方过冬,那么一般来说,我方已放弃这块地区。但是,只要回顾一下托里什·韦德拉什[4]这个例子,我们就会发现,这个规律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决战呢?

在研究中,我们始终将决战想象成会战的形式。当然,决战未必会采取会战的形式,它可以是可能造成剧变的一系列分兵进行的战斗行动。它们之所以会造成剧变,要么是因为双方进行了真正的血战,要么是因为战斗的可能性所引发的效果迫使敌人最终选择撤退。

按照我们对战争所确定的观点,得出这样的观点是必然的——在战场上无法用其他方式进行决战。因为,就算敌军仅仅是因为缺乏粮食而被迫撤退,这也是我方的武力行动限制了敌军才形成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军队根本不存在,那么敌军必然能够解决粮食问题。

所以,就算敌军在进攻路程的终点就被各种困难搞得疲惫不堪,且因为兵力分散、饥饿以及疾病而让力量受到了损耗,但足以迫使敌军放弃已然获得的一切,依旧是因为他们对我方军事力量的忌惮。只不过,这样的决战和在战区边沿附近进行的决战有着较大的区别。

在战区边沿地带进行的决战中,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军事力量对付敌军,只能用自己的军事力量来制服或者摧毁敌人的武力。但是,在进攻路程的终点,敌人因为劳累等问题损耗了一半力量,我方的军事力量在此所发挥的作用便不同于前了。

所以,虽然我方的军事力量是决定胜负的最终因素,但是已经不再是决定胜负的唯一因素了。敌军在前进中的损失已经为胜利做了准备,这种损失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我方有了反攻的可能性,迫使敌人撤退,也就是说,它引发了剧变。

在这种场合,决定胜负的真正的原因只能是敌军在前进中的疲劳。当然,防御方的军事力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分析问题时,我们要着重关注的是,究竟这两个因素中的哪一个占据主导地位。

我们认为,在防御中,存在着两种决定胜负的方式,即有两种对付进攻的方法。它们是因为进攻方是被防御方的军事力量消灭,还是因为自身的劳累问题而崩溃这两个问题而存在的。

无需多言,第一种决定胜负的方式主要适用于采用前3种防御方式的场合,而后一种决定胜负的方式主要适用于第四种防御方式的场合。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往本国腹地撤退时,第二种方式才会决定胜负。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通过向本国腹地撤退能够决定胜负,人们才会选择这种需要做出重大牺牲的退却。

如此一来,我们便知道两种不同的抵抗原则,而一些战例则能够很清晰地将二者区别开来,正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区别双方基本概念那样清晰。

1745年,在腓特烈大帝率领大军进攻霍亨甫利得堡的奥地利军队时,奥军刚从西里西亚山区下来。此时,奥军的力量既不可能因为分散,也不可能因为劳累而受到明显的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