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 天翻地覆的12月(5)(第3/3页)

荷兰、比利时、西俄属第一档次,保护期5-8年;

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罗马尼亚、乌克兰、希腊属第二档次,保护期10-12年;

波罗的海三国、爱尔兰、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芬兰等属第三档次,保护期15年;

剩余国家全部划入第四等,保护期20年。

保护期当然不是越长越好,越长说明该国越不发达、实力越弱,有关政治投票权、派兵权、欧洲金融组织股份等各领域投票权都会减少——霍夫曼明显不喜欢玩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那一套左翼理论。在他这里思路很简单:大国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多,权力就多;小国贡献小、履行义务少,自然权力就小,这没什么可抱怨的。

等这套规则商议好,才图穷匕见地捅出最终大杀器——内购关税保留、外购关税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