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谁都会有那么一天,人生终点站(第7/8页)
孝道在宋朝也得到极力提倡。《宋元宪集》里说道:“赫赫炎宋,专以孝治。”宋朝的丁忧制度由太常礼院管理,凡官员遇父母丧,必须打报告请求解官,服满后再向朝廷报到,或复职,或安排新的岗位。丁忧守丧制度很严格,对于不按照礼制丁忧的官员,御史台负责进行弹劾,朝廷则给以处分。
宋朝政府通常情况下是鼓励官员丁忧守丧的,而且多数官员也能主动执行丁忧制度。主动而且完成三年丁忧的官员大都为品级较低的中下级官员,而且以文官居多。他们丁忧期间不在其位,不会对政治决策带来影响,也不影响政府各个部门的正常运转。
皇帝在法礼上肯定支持丁忧,可是他们也有烦恼,官高权重、担任要职的大臣,如宰相等为宋朝中央行政之中枢,皇帝之左膀右臂,离开他们工作往往运转不灵,所以他们遇父母丧而被夺情起复者也不在少数;即便丁忧守制,往往需要再三请求,费尽周折。如一代名相富弼,丁母忧,皇帝要夺情,连着从龙椅上站起来几次,请求富弼留下来。富弼说:“这又不是战乱,太平岁月,怎么能不执行丁忧呢?”富弼拒绝夺情、坚持丁忧的孝行得到了宋朝士人的称赞,也为后人以他为榜样,反对大臣谋求起复提供了先例。
因为公务需要,某位官员不能离任去为父母丁忧守丧,或者不待官员丁忧守丧期满便被征召提前赴任复职,这种情况多能为社会舆论所容忍。例如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将岳飞为母亲姚氏守孝,金国扶持的伪政权大齐国的大将王威攻陷唐州,宋朝守将战死,朝廷立即降诏,命岳飞起复。面对家国、忠孝的抉择,岳飞在推辞不掉的情况下,毅然舍小家为大家起复参与到抗敌斗争中去。岳飞是因为国家战时需要而实施的“金革夺情”。遇金革之事,武官起复是很正常的事情,不仅不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反而大多会受到嘉奖,甚至加官晋爵。
二、弄虚作假,那就别混公务圈了
丁忧制度给官员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是其在仕途上的三年停滞和其丁忧期满后的职务变动。就普遍情况而言,绝大多数遭逢丁忧的官员,都不太可能回到原岗位复职。解官三年,原官职已由他人顶替了。丁忧期满的官员出任他职是常见之事。也有人因丁忧而错失升迁机会,如欧阳修在丁忧期间,皇帝欲召回使用,但因丁忧而失去了一次被皇帝召用的机会。
因此,有些官员便不愿意丁忧解官去职。官员贪恋权位,不愿解官丁忧,最为典型做法有两种。首先是匿丧不报。宋初官僚匿丧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服丧年月不计入资历,也就是说不算工龄。虽然宋仁宗后规定凡是按制度服丧的“并理为在任”,而且在丁忧期间给予官员生活上的照顾,给丁忧的高层官员提供了生活上的保障。但对于那些中下层的官员,在丁忧守丧期间他们不仅没有俸禄,也许家中的生计都有问题,而且守丧期间也会失去晋升机会,不能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有一些官员贪图权势、利益,往往会做出有违伦理的匿丧行为,比如太常博士茹孝标的匿丧事件。仅为正八品的小官茹孝标,位居官僚的下层,一旦丁忧便没有俸禄,正常生活都可能极其困难,而且自己的仕途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他才会铤而走险匿丧,结果事情败露,受到贬降。
官员丁忧持服制度不仅关乎官员个人的官场前途,而且往往引发官场的派系倾轧,导致官员群体内部此消彼长的行政人事变动。
例如王安石推行变法,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在变法中,王安石启用一批支持变法的年轻官员,李定就是其中的一位。而李定在丁忧方面的问题就成了保守派攻击变法派的良机。保守派抓住了李定在丁忧问题上违反礼制的行为,大肆进攻变法派,极力反对提拔他。李定的匿丧行为让保守势力抓住了打击变法派的把柄。在当时,这样的匿丧行为无疑使变法派在党派斗争中处于劣势。李定事件成了王安石变法期间党派斗争中的一件很有影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