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蛮族据有高卢后的土地分配和社会状况(第2/2页)

墨洛温王朝的帝系在血腥的内斗中无声无息地衰落。各行省崛起一批新即位的暴君,他们被称为“领主”,篡夺统治的权力,对所在地区的臣民进行毫无忌惮的压迫。势力相当的对手带着敌意抵抗,可以抑制有野心的暴君,但是法律的力量已经失去作用。亵渎神圣的蛮族敢于无视圣徒或主教的报复,[422]毫不尊重粗俗而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邻国的主权。日耳曼人征服者喜爱狩猎,将之当成最重要的娱乐——对于公众或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环境使用权,罗马的法学观念认为应属大众共同所有,但是他们却对其加以严格的限制。人类凌驾于地球、空气、水中的野生居民的模糊统治权,只限于人类之中一些特别幸运的个体。高卢再度为森林所覆盖,动物要保留为领主的消遣所用。如果献殷勤的家臣蹂躏田野,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狩猎是贵族和仆从所具有的神圣特权,身为平民的违反者会受到鞭笞和入狱的合法责罚。但是在一个很少有作品提到的市民生活的时代,在皇家森林的区域内杀死一头公鹿或野牛,都是很重的罪行。[423]

按照古代战争的通用原则,征服者成为他所制伏和赦免的敌人的合法的主人。[424]对个人的奴役起于有利可图的动机,罗马承平时代会加以抑制,现在因独立的蛮族有无法化解的敌意,不仅再度恢复而且更为猖獗。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法兰克人从获胜的远征中归来,拖着一长串的牛羊和俘虏,俘虏所受的待遇惨不忍睹。举止文雅和神态聪明的年轻人,可留在家庭里服役,但这要视主人的情绪而定,他们可能会受到宠爱也可能遭遇残酷的虐待。有用的匠人或是雇工(像是铁匠、木匠、裁缝、鞋匠、厨子、园丁、染匠和金银器匠等等)施展技术为主人服务、赚取利润。罗马俘虏没有技术而只能做粗活,根本不管过去是什么阶级,被蛮族打发去照顾牲口或耕种田地。

世袭的农奴完全依附于高卢的田地,新近得到供应所以数量一直在增加,受奴役的人民有时会因不可靠的恩惠而获得解放,但更多人受到贪婪专制的压迫,这完全要视领主的情况和脾气而定。领主掌有农奴绝对的生死大权,领主嫁女儿时,常有一大批负责各种事务的下人,被铁链锁在大车上防止逃走,当成嫁妆送到遥远的外国。[425]罗马法律的威严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防止公民因不幸的灾难和陷入绝望之境而轻生。墨洛温王朝国王的臣民完全没有个人的自由,这种合法的自裁行为,用最可耻的条款表现出来,完全是在扼杀人性的尊严。穷人通过牺牲所有使人生美满的事物来换取活下来的希望,这种方式逐渐为胆怯的弱者和虔诚的信徒所仿效。在社会秩序动荡的时代,他们投身有势力的酋长,畏缩地拥挤在城垛的庇护下,或者追随深得民心的圣徒,围绕在神龛四周。他们表现出全心全意的降服,为尘世或精神的庇主所接纳。他们匆忙办理卖身投靠的手续,以致无可挽回地固化了自己所处的地位,连带后代子孙都受到约束。

从克洛维统治开始,一直延续了5个世纪,高卢的法律和习惯丝毫没有改变,一直致力于增加卖身为奴之人的数量,同时要固定奴役的年限。时间和暴力几乎要消灭社会的中间阶层,在贵族和奴隶之间只留下隐约和狭小的空隙。这种武断的区分被傲慢和偏见转变为民族之间的差别待遇,这种区分是由墨洛温王朝的军队和法律的力量造成的。贵族认为他们的血统来自于独立和胜利的法兰克人,就会滥用征服者无可抗拒的权力,凌越俯伏在地的奴隶和平民,将之归于高卢人和罗马人假想中的可耻家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