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伽勒里乌斯颁布宗教宽容诏书始末(第2/2页)

遵照马克西明的命令,帝国各大城市里的神庙都一一加以修缮和整饰,所有管事的祭司也都全归在一个高级大祭司的管辖之下,用来推行异教的各项活动以与主教对抗。但要是市级和省级的高等祭司成为皇帝的直接代理人,大祭司也得承认他们具有最高权威。白袍是高贵地位的标记。这些新任命的高级祭司,全部从最高贵最富有的家族中挑选出来。通过地方行政官员和祭司团的影响,从东部各个地区,特别是从尼科米底亚、安条克和提尔,送上来大批表示效忠的奏章,全都经过巧妙的安排作为民众的呼声,迎合朝廷已明示的意旨,吁请皇帝坚持法律的公正,不要一味宽大为怀。为了表示对基督徒的憎恶,他们请求政府将不敬神的宗派逐出所在的地区。马克西明在泰尔市民的奏章上所做的批语至今尚在。他以无比满意的口吻赞扬他们的热情和虔敬,申斥基督徒不敬神的顽固态度,迫不及待通过流放基督徒的要求,从而显示出自己只是接受一项义务,并非由他亲自主动提出。祭司和地方官员全部被授权执行他刻在铜牌上的诏书。敕令虽然告诫他们要避免流血,但是对一些冥顽不灵的基督徒,他们却仍然施以最残酷和最恶毒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