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朱元璋执政:杀 杀 杀(第7/15页)
从洪武十三年即公元1380年,爆发“胡惟庸奸党案”,到洪武二十三年,即公元1390年牵连杀死李善长等,再到洪武二十六年即公元1393年的“蓝玉奸党案”,朱元璋的政治谋杀缠绵持续了十多年,被卷进去杀死的文武功臣各色人等,大约有五万人上下。其中,有些人自有其取死之道,其罪大恶极,实属该杀,譬如朱亮祖。但更多的人则冤哉枉也,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从中,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类政治格言,在我国会特别多,使用频率会特别高的原因。
洪武三年,第一次大封开国元勋。共封六个公爵,二十九个侯爵。其中,李善长以开国第一功臣的文臣身份,受封公爵,其余公、侯则全部是武将。公爵的待遇是每年三千至五千石禄米,按照并不精确的折算,大约相当于今天三十五万至六十万元人民币的年薪;侯爵的待遇是每年九百至一千五百石禄米,大约相当于今天十二万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年薪。此外,还有一次性的赐府第,就是国家分配住房。由于国家尊严与观瞻所系,这些房屋的外观与质量在当时应属上乘。至于赏赐金银及绫罗绸缎等,数量可能不是很多。此外,公、侯们享有子孙世袭的免死铁卷,就是为中国人特别津津乐道的所谓免死牌。这种东西样子像瓦,铁质,上面镌刻着皇帝诏敕,底部刻写着本爵及其子孙免死的次数,字用镂金,相当漂亮。
从待遇上看,明初开国勋贵和文臣武将的收入,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低的一个朝代。
在纵向上比较,宋初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之后,节度使成为安置功臣权贵的一个荣誉性职衔,其年收入大约相当于今天的二百五十万到三百万元人民币的样子,比明初至少高出了五六倍。明初宰相的收入,大约是在一千石米左右,可能还有其他一些来自皇家的杂项收入,总体大约相当于今天年薪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宋朝宰相的年薪则大约是一百八十万元到二百万元的样子。
从横向上比较,这些帮助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与帮助他治天下的文武们,其待遇远低于仅凭血统便地位崇高的皇亲国戚。
当时,朱元璋的儿子们封亲王,其待遇是每年五万石禄米,加两万五千贯钞。钞是当时由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其价值跌宕起伏极大,专门写一本厚厚的博士论文,可能都写不清这些古代纸币的故事。按当时的情形,行情好时,这两万五千贯钞大约可以购买两万五千石禄米。公主和驸马的待遇则是每年两千石禄米。
当时,全国共有一千零一十三个县,正七品知县,年收入为九十石禄米。
由此可以算出,朱元璋的四十二个子女中,每一对子女的待遇,大约相当于十个最重要的开国元勋,相当于五六十个宰相;每十对子女,便相当于全国差不多全部县官收入的总和。
如此分配与收入的不公,在公开提倡不公的我国古代,可能也算得上是离谱了。后来,有人在谈到明代及其以后,贪官污吏的成长呈现特别繁盛的景象时,曾经将原因归结为官员们的薪酬太低。应该说,这既不是主要原因,更不是全部原因,但却可以看成是重要原因。想想看,当官员们不管如何荼毒下属和百姓,只要搞定上司,就可以荣华富贵时,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更多的理由,不使官员们变成上司面前的巴儿狗和下属与百姓们面前真正的恶狗。在此种情形之下,想让全国官员都像海瑞一样生活与做官,不啻于痴人说梦。不过,说起来,这可能确实是朱元璋的一个理想,也可能是明代社会显得特别七扭八歪的主要原因。
朱亮祖勇猛善战,是帝国第一批封赏的开国功臣,是为永嘉侯,享有侯爵的全部待遇。洪武十二年,即公元1379年,被朱元璋派遣去镇守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