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岳飞之死与暴力均衡(第4/6页)
其实,别说金国扶植宋钦宗建立政权,只要把赵构的这位大哥送回来,从赵构的角度说,威胁之大已经不亚于冒出一个敌国。数百年后的明朝,蒙古人就把俘获的明英宗送回来了,不久就发生了英宗复辟。历史事实表明,前任皇帝政变相当容易,就像闹一场家庭纠纷。
总之,对手有许多王牌,而且本来就很强大。自己则有很多弱点。要扭转这种基本局势,需要过人的勇气和才干。
当赵构企图收复失地的时候,他答应给岳飞更大的权力,更多的兵力,也就是说,他准备冒“太阿倒持”或“尾大不掉”的更大风险。后来赵构改了主意,大概是发现收复失地的风险大到他承担不起,或者说,收复失地的诱惑没有大到值得赌命的程度。从边际分析的角度看,收复失地的新增收益主要是荣耀和威势,属于锦上添花;新增成本却是内外交织的致命危险,属于雪中失炭。皇帝不愿用雪中炭换取锦上花。那么,在维持守势的暴力均衡格局中,就无须建立超过金国的军事力量。此意一定,岳家军的前途便暗淡下来。
关于这种计算,《宋史纪事本末》的作者说:“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赵构决心放弃中原了,就舍得杀岳飞了。这是国际关系决定国内关系的观点。李亚平揣摩赵构的心思,提出了国内关系决定国际关系的看法:“与其用朝廷的兵马钱粮,养大功高盖主、尾大不掉的武将,还不如与金国讲和更划算。”两位作者的看法都有道理,但都缺少一个过渡环节或中间状态:放弃中原,并不等于立即杀岳飞;杀掉岳飞,并不能保证金国讲和,更不能保证金国遵守和约。岳飞暂时还是有用的,所以岳飞还会活几年。
绍兴八年(1138)岁末,宋金两国议和成功。前边提到,这年二月赵构曾经拒绝扩大岳飞的权力,但五月又拒绝削弱岳飞,不敢自毁长城。现在两国签定了和约,是否意味着内忧大于外患了?为时尚早。首先,和约所划定的边界尚未交割设防完毕。其次,两国之间还没有好好打一场,作为和约基础的暴力均衡并未得到确认。尽管南宋对金国称臣纳贡,但金人总觉得便宜没占够,以兀术为代表的金国主战派还想“赢者通吃”。敌人在磨刀,我们自然也要磨刀,自毁长城的条件并不成熟。
绍兴十年(1140)夏历五月,金国叛盟,四路大军进攻南宋。都元帅兀术一路,在顺昌(今阜阳)被刘锜以少胜多打败。西边的岳家军一路捷报,孤军打到开封附近,苦战得胜后奉诏班师。这一年,赵构对金国的实力有了清晰的判断。赵构说,兀术虽然强大,却专门以杀戮残忍为能事,不顾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了。
反过来,金国连连受挫,也逐渐认清了形势。绍兴十一年(1141)夏历正月,金国再次南侵,三个月打了两次大仗,一胜一负,岳家军并未参战。尽管金强宋弱的局势依旧,但谁也吃不掉谁的战略均势得到确认。主战派兀术也有了讲和的意思。
四、内忧超过外患
绍兴十一年(1141)夏历11月,赵构与金国签订绍兴和议,宋朝皇帝接受金国册封,每年向金国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数量不变。两国以淮河为界。
如前所述,一旦敌国真不想打了,准备裁军了,本国裁军或曰自毁长城的条件就成熟了。这时,赵构终于有了选择空间:他可以恢复传统,改革“家军”体制了。换句话说,国际的暴力均衡确立之后,金国的致命威胁下降之后,内部的异己之患便升格为头号大患。
宰相秦桧的养子秦熺留下的一段记载,可以印证上述计算:“主上圣明,察见兵柄之分,无所统一,乃密与桧谋,消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可见,“太阿倒持”之患已在皇帝心中郁积多年。按照主和派的说法,这种危险随着金人威胁下降而更加突出:“有识之士方惧金人之平,四方底定,而此辈跋扈自肆,意外事有叵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