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曹锟贿选(第3/8页)

记者按某议员之言,虽属牵强,然亦可知由沪返京者一般之真意,与反直派之策略矣。闻大选派亦有窥破此计划者,诚恐空掷金于虚牝,故力持先投票后付款之议。此点争执,恐无解决之望,而大选之前途亦从可知矣。”

10月4日《北京报》云:

“吴景濂与津保大选经纪人协议之结果,决定于五日开总统选举会。前日(一日)津保各经纪人特宴各省议员,将以到者之多少,定大选前途之形势。自下午一时起,至夜十一时止,每二小时一班,共分五班,各经纪人于事前曾直接或间接向各议员声称,此次与平常宴客不同,凡热诚赞助者,务望光顾,否则同人等实无法辨别诸公态度云云。故是日到会者,确达四百余人,为从来所未有。惟宴会席上,除由主人方面报告现拟办法及几句客套而外,并无其他特别情形可记。盖此次宴会目的只在点名,京中各通信社报告,谓有何种会议,并指明系晚间七时,按之真相,实不如是也。

支票自前日起实已开始发放每张五千元,支付银行共有三家,以打磨厂大有银行为最多。票上未填支付日期。三方约定,将来付款时,须由开票人补填日期,并加盖一图章,方能生效,而此项补填及加盖手绩,则必须在总统选出后三日履行,质言之,此项支票非总统选出,实即等于一废纸也。故各议员对此承受态度尚不十分踊跃,不信任保定者,谓此项支票并不足保障;信任保定者,则谓不必有此支票,到将来再行领款,落得做个慷慨云云。闻持此种态度者数不在少,外传谓领者已有六百余人,则大选派故造之空气耳。”

“票价问题,以多方之磋商,析为分团分省或个人直接三种,经甘石桥长安饭店等分头接洽,均已谈有眉目。前日晚间,即在甘石桥签发,闻到甘石桥领取支票者,截至昨晚有四百余人,其拨款之银行为大有银行、盐业银行等三家,签字为‘洁记’两字,支款数目及签名骑缝三处均盖有青色长圆木戳,内系‘三立斋’三字,有月份而无付款日期。闻普通者为五千元,其有特别关系者或一万元或七八千不等。今昨两日即已有人持此支票往大有、盐业等银行照票,以定真伪。持有此票之议员,莫不欣欣有喜色,而主持贿选的王承斌,连日亦密令直隶财政厅长金某解款来京,分储各行,以坚议员之信用。而一般脑筋灵敏之议员,以为前此提议原有储诸外国银行之要约,今皆改在本国银行,能否靠得住,此时尚未能作数。兼以前此直派密议,本有选举过后抹脸不认账,牺牲一二银行之传说。此种实行贿赂之支票,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将来能否作用,恐非至选举过后,不能明白也。”

贿选形势,在12年10月4日急转直下,这一天流会了44次的宪法会议开成,到会议员550余人,是自6月13日政变以后从来未有的盛会。由于宪法会议开成,4日下午吴景濂遂以总统选举会名义发出通告:

“启者,兹定于十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开总统选举会,依法选举中华民国大总统,特此通告。总统选举会启,十月四日。”

550余人,与法定选举总统的人数尚差30人左右,不过大选派认为另外还有五六十人已接洽好,这些人只出席大选会而不出席宪政会议。

关于幕后的票价问题,由于王承斌等不分昼夜在安排,据说已在甘石桥俱乐部亲领或代领支票的,至4日中午,已有576名,尚有十四五人不肯领钱,这些人均为蒙古王公豪富,他们都不重金钱,而要官职。据说另有多人住在天津,因为反直色彩太浓,却对于5000元有兴趣;他们和大选派接头,准于开会当天到北京,投票后即领款,领款后即返天津,同时提出条件,不许将其姓名宣布。大选派乐观地估计,投票选举总统时,曹锟可得近600张票,预计超出583票之法定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