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五、梁士诒短命阁揆(第4/6页)
这次吴佩孚倒阁,是指责梁士诒就任阁揆后,即接见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面允关于胶济路问题,直接在北京向日本商洽借款赎路,而置华盛顿会议于不顾。引起全国各界的愤怒,吴乃抓住这个大题目攻击梁。
可是梁士诒却否认有这件事,一再辩白,一再否认。可是日本参加华盛顿会议的代表则对中国代表说,确有此事。中国代表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乃于1月10日由华盛顿拍电北京国务院和外交部,询问政府是不是已和日使直接谈判,电云:
“此间日本代表团传出消息,山东铁道事,北京政府已与日本议有端倪,不久华府中国代表即有确切之训示云云。在美华侨得此消息,颇抱不安,究竟有无此事,乞速电示,以便更正!基、钧、惠十日。议五十二号。”
12日国务院外交部电复三代表,文曰:
“十日,议五十二号电悉,上月二十七日国务会议议决,鲁案由三代表在美京赓续办理,业电达。政府始终无在北京与日本开议之意思,更无此事实。所传议有端倪,自属毫无影响,对手方所传消息,显系一种作用,请速更正,并告华侨勿信误传为要!再来电更可证明政府以前并无训令三代表改变原议之事,除国内已切实声明外,祈一并声明!”
同日,北京国务院并通电宣布胶济路并无直接谈判与借日款事,文曰:
“关于胶济铁路事件,远近传闻异词,易生误会,特将事实简明宣布,俾国人咸知真相。(一)政府对胶济铁路案件,始终抱定赎回自办之宗旨。(二)此案始终由外交部电知我国代表,在华盛顿会议解决,决无在北京直接谈判之事。(三)我代表来电,主张筹付现款或发行国库券赎回自办,未变初旨。(四)关于胶济路案,国务院并无迳行致电三代表之事。(五)政府并无借日款之意。(六)二十八日小幡公使来贺任时,谈及胶济路事,总理只答以我国方针,在筹集款项赎回自办,应由代表在华府会议解决,并声明此是个人闲谈,若正式答复,当经外交部。此后院部并未因此事与小幡公使有所接洽。以上六款希为传达,俾众周知。”
梁士诒有没有和日本公使小幡谈及借日款赎路事,成为这次阁潮的症结。而梁却在国务院的正式通电中否认,可见此事之微妙,不论梁有无此事,但梁阁有亲日嫌疑则是不争的事实,吴佩孚借此打击梁阁算是抓到了重点。
梁士诒在北洋时代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角色,想不到东山再起后却如此不堪一击。
梁士诒更于1月10日以个人名义发表通电,就此事原委再度说明,电云:
“胶济路案为吾国今日最要之问题,亦为国民所最注目之一事。士诒不敏,忝总国务,自当熟权利害,挈较重轻,期以尊重舆情,解决悬案。乃旬日以来,流言迭起,误会滋多,自愧诚信未孚,深以陨越为惧,今敢有最恳实之言,布告于群众者:(一)士诒向未主张及允许何人借日本款,以赎回胶济铁路。(二)士诒及国务院向未因胶济路事发过何项训电与三代表。(三)士诒向未主张及允许何人将鲁案移至北京交涉。(四)胶济路事始终仍系三代表照原议在华盛顿商议,并无在北京直接谈判之事。总之诒虽不才,惟事实所关,讵容诬蔑。国民如为征信计,可电询三代表曾否接到国务总理,或外交部,或梁某个人之电,嘱其借用日款及改在北京交涉。如有此事,则士诒受责何辞!否则,以感情之冲动,供他人利用,为事实之牺牲,牵动政潮,贻误大局,徒为忌我者所笑,爱我者所悲;逮真相判明,业已噬脐无及,则误国之责,必有任之者,而恐非士诒也。现距华会闭幕不过数日,已至最后奋斗之期,若非内外一心,急起直追,势必无及。迭接三代表报告,知三代表及英美两方已表明谣诼之虚诬,知我并无改变前议及移地交涉之事,英美调人已重事接洽。惟事钜期迫,非有真正后盾,三代表亦莫由奏功,今将士诒个人对于此事之希望,略陈两项于下:(一)坚持立刻赎回办法,由政府及国民速即筹集现款,以备交付。(二)依上项办法,胶济路即应完全收回,无须附带条件,其用人等项,即无庸议。此为最简单直捷之方法,果使我同胞坚持定见,万众一心,虽当捉襟见肘之时,必有集腋成裘之望,表示我四万万人群策群力,即在此日。诒虽驽庸,誓当破釜沉舟,毁家纾难,力图共济!以棉力所及,尽当担任筹措国内款项三百万元,以为倡始。人之欲善,谁不如我!仅本外交公开之原理,借征公众意思之从违。士诒对于此案,决以民意为依归。前此各方指摘之言,不特无所容心,且当引为争论。惟冀全国一致,渡此难关,免失友邦期望之殷,用树政治刷新之础,庶国际地位,国内形势,尚有增进挽回之一日。士诒即以此电为征求全国公意之方,亦正我国民试验外交能力之日。邦人君子,幸有以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