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一桩疑案(第2/3页)

第二,吕后为什么“惭”?为什么不敢出面相救?

由于惠帝处死审食其是因为审食其与其母有私情,惠帝又无法处理他的母后,只得把全部怨气发泄到审食其头上。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吕太后虽然不会受到儿子的处罚,但是,这桩隐情由身为皇帝的儿子处理仍然使吕后大为难堪。“吕太后惭,不可以言”八个字非常准确地传达出此时吕后内心的尴尬。

第二种看法是:吕后仅仅是宠幸审食其,二人并没有私昵关系。

理由是:

第一,谁也不可能以太后与审食其的私昵关系状告审食其;因为以此为理由告审食其不仅取证极为困难,而且,一旦查实,皇家脸面何在?

第二,审食其被告是另有取死之罪。由于罪大,无法赦免;吕太后也觉得无法出面讲情,因此,“吕太后惭,不可以言”。但是,这种“惭”不是因二人有私昵而惭,而是觉得审食其为患难之交,遭此重刑又不能相救而深感自惭。

第三,“大臣多害辟阳侯行,欲遂诛之”。说明大臣们早就痛恨审食其,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两句话恰恰从反面说明审食其与吕后无私昵关系。如果审食其私昵太后,罪不至诛;纵有其事,臣下亦当为尊者讳,决不至公然申行诛戮。

我觉得破解这桩疑案的关键是两点:

一是惠帝因何震怒,必置审食其于死地?

二是吕太后为何“惭,不可以言”?

审食其在反秦斗争中长期侍从太公,与吕后有较长时间的接触;楚汉战争中与吕后又有过患难之交,因此,深得吕后信任。观前文所讲吕后罢免王陵而升审食其为左丞相,可知吕后是多么宠幸审食其。

深得太后宠幸的审食其如果不能夹着尾巴做人,很难避免恃宠而骄,弄权犯法,获取死之道。这应当是惠帝震怒、必置他于死地的主因。

虽然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知道究竟是谁告了审食其,告了他什么罪,但是,其罪名肯定不小,导致惠帝震怒。

太后之“惭,不可以言”,主要是因为审食其罪情严重,太后欲救不能。如果强行干预,恐有损太后名望。

审食其平日飞扬跋扈,得罪了不少当朝大臣。因此,当审食其被惠帝下狱治罪之时,大臣们都希望审食其得到应有的惩罚,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他出面求情。

惠帝朝政的特点是惠帝与吕后都有很大的权力。惠帝是皇帝,处罚大臣是其职责;太后不能直接干预朝政,只能通过其子间接行事,而此事偏偏是其子震怒之下亲自处理。吕后独掌朝政是在惠帝下世之后。因此,人们的不满不会告到太后那儿,不等于没人告到惠帝那儿。

一桩疑案中的两位当事人,一位被抓,一位无法出面相救,审食其命悬一线。

但是,在审食其被捕之前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救了处境危险的审食其一命。

当时京城有一位叫朱建的人,非常善辩,口才极佳。而且,为人刚正不阿,非常受人尊崇。可以说,谁要是朱建的朋友,人们就会对他刮目相看。

审食其虽然得到吕后的宠幸,地位显赫,但是,审食其也希望结交像朱建这样的名士,提升自己的名望。

朱建虽然只是一介布衣,但是,朱建的人格魅力使他在京城中极有声望。因此,身为辟阳侯的审食其多次想结交朱建,但是,朱建由于鄙视审食其的人品,始终不愿见审食其。

权倾一时的审食其想结交朱建而遭到拒绝一事,被刘邦手下一位重要大臣陆贾知道了。陆贾是一介儒生,但是,陆贾曾为刘邦出使南越,陈说利害,使南越王尉佗归顺汉朝,立下殊功。因此,陆贾虽然一介儒生,但却深得刘邦的信任。

陆贾是朱建的密友,两人平时交往颇为频繁。朱建的母亲去世之时,因为朱建家中贫寒,连办理丧事的钱都没有,只好向亲友借贷办理丧服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