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千古一帝(第4/6页)
围绕秦始皇评价的第二个重要议题是郡县制与封建制的争论。当年,这场争论引发了震惊世人的“焚诗书”事件。
明末清初的大学者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一书中指出:“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这说明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是历史的大趋势,不是哪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王夫之并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郡县代替封建是历史的大趋势,但是,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这一点。
周朝施行封土建国的封建制之始,周天子力量强大,完全有能力担当天下共主;各诸侯国之间因为血缘关系亲近也不会相互征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世各诸侯国的血缘关系越来越疏远,因此,相互之间以强凌弱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可禁绝。而且,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一定会削弱,周天子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力。诸侯国中最强者必然会出面收拾残局,打着维护周天子的旗号彰显自己的实力。这几个强者就是霸主。春秋五霸因此而出现。
但是,称强称霸者最终并不会满足于霸主的地位,一旦它们能够控制局面,有了机会,必然会兼并小国,扩大自己。诸侯国之间的这种相互兼并发展到极致,天下就只剩下最强的几个。这些诸侯国继续进行兼并,最终一国战胜他国,形成天下一统。
所以,天下一统的大趋势是无法逆转的。当最终兼并所有诸侯国统一天下的一国取得完全胜利之后,它仍然面临着施行封土建国的封建制还是郡县制两种选择。封土建国最终必然导致霸主争霸、诸侯兼并,兼并成功者如果想避免周朝的悲剧,只能选择一种新的可以避免重蹈历史覆辙的办法,这种办法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所以,施行郡县制是大势所趋,是历史的必然。
王夫之认为废除封建而实行郡县还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减少百姓负担,二是可以实行选举。封建制下的官员是世袭制,贵以承贵,贱以承贱。
只有废除了世袭的封建制,才有可能施行科举制,才能使平民百姓有可能进入官员队伍。再者,封建制下官员是世袭的,子子孙孙都是官员的继承人。
所以,封建制下的继承人大大多于郡县制下任命的官员。官员数量多,百姓的负担自然加重。
清初学者顾炎武作有《郡县论》九篇,首篇就说:“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顾炎武提出了两点:一是封建制演变成郡县制是一个过程,二是封建制为郡县制所代替是历史的必然。可见,认为郡县制代替封建制是历史必然的是一批学者的共识。
顾炎武进一步研究封建制和郡县制各自的弊端,得出了“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的结论。
在中国两千多年有关封建制和郡县制的讨论中,以顾炎武的思考为最深。
顾炎武之所以能够看出封建制与郡县制二者各自的弊端,是因为他生活在明清两代极度专制的皇权制度下。因此,他更能看出作为皇权专制政治基础的郡县制的缺失。
清代另一学者袁枚也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评价了封建制和郡县制的优劣。
不过,袁枚的立论和其他学者大不相同。袁枚认为,封建制的社会环境宽松,所以才会有孔子、孟子等诸子百家学说的诞生。如果在郡县制下,思想高度统一,就不可能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
赖有封建,然后栖栖皇皇,之卫、之齐、之陈蔡、之梁、之宋、之滕,几几乎有可行之势,而诸侯敬,子弟从,则声名愈大,千万年后,犹知遵奉为师,使圣人生于郡县之世,三试明经不第,则局促于一邦,姓氏湮列沉,亦遁世无闷已耳,安见其有以自立于天下耶?(《再书封建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