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应经洪邀入京见袁(第2/6页)

11月4日,洪述祖又电告应夔丞:“总统(盼)(真心)弟北上,允准三万。”[182]这是洪述祖在6天当中第四次催促应夔丞北上。此后20多日当中,洪、应之间仍有函电往来,但今已不可得见,仅在11月29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中,有“续又接到金陵所发来函并报告各件,当即先后亲呈总统”等语,揣其意应是关于共进会或南方治安方面之公事。其间,洪述祖一直在筹划应夔丞来京与向中央索款之事。就在11月29日函中,洪述祖告知应夔丞,“连日俄蒙事忙,今日国务院会议始决定三万之款准发”,并催促应夔丞赶快到京,说:“总统极盼吾弟速来……惟接此信后,望由津浦路克日前来,一谒总统,并领取款项,即行回南,亦无不可,务祈注意为盼。”[183]可见,经过洪述祖活动,袁世凯已同意应夔丞来京见面,国务院亦同意给其发款3万,这笔款子当然是总统经洪述祖活动而允诺,然后提请国务院讨论通过。

然而,洪述祖在发出11月29日函后,却没有看到应夔丞有迅速来京之意。于是,12月11日,洪述祖改用“川密本”发出如下一电:

文元坊应夔丞:确有委任发,迅即自行来领,何日到京,先覆电。荫。[184]

所谓“确有委任发”,是指“中央加委”应夔丞职务,确有“委任状”要发给应夔丞。洪述祖想通过此事,催促应夔丞尽快到京,但实际上此时中央尚未正式讨论“加委”应夔丞职务之事。洪述祖此举实际上是在诓骗应夔丞,其行事作风在此已开始暴露,更在以后屡屡表现出来,这是破解宋案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此时,在共进会内部,对于应夔丞应否北上进京,有不同声音。杭州支部总务科科长杭辛斋致函应夔丞,提醒其小心上了袁世凯的当,最好不要“轻蹈虎口”。函云:

长者北上,未知何日首途,第据愚见揣度,似宜稍作回翔,再定进止。老哀〔袁〕向无信义,甘言更不足恃,相处十年,久悉素行,非有切实后盾,幸勿轻蹈虎口。是所盼祷。[185]

所谓“相处十年,久悉素行”,是指早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袁世凯开办北洋官报局时,杭辛斋就被委任提调之职,[186]与袁相处多年,了解袁为人“向无信义”,因此要应谨慎行事。

应夔丞迟迟不愿北上,很可能是因他内心有所担忧。但在收到洪述祖12月11日来电后,他最终还是决定北上。行前,应夔丞采取了一系列动作。首先是于12月15日在《申报》刊登启事,通知“前在南京大本营下关兵站各职员”,务于20日前携带委状至上海文元坊其住宅,“亲自开具详细履历,以便汇案呈报请奖”。[187]同日,他致函洪述祖,称浙江多事皆因都督朱瑞解散共进会所致,对其深表不满,这实际上是为共进会扰乱治安寻找理由。同时,应夔丞又向洪述祖通报,自己将乘12月18日快车北上,“带团长、师长、连长各一员,小使一人,妾一,书记二”,并请洪约内务部“预派警探三四人来站照料,免生他虞”。[188]12月18日,应夔丞发出“劝谕秘密各党会训词”,并申报中央及江苏都督程德全。训词劝谕党会中人,民国“成败兴亡,各有责任,不独个人应遵循于民国法律之中,亦当展转劝导他人,切不可踰越于民国法律之外,庶几共和巩固,一致进行,国富民强,蒸蒸日上”。[189]很明显,这是应夔丞在北上见袁之前,向政府表示自己的投诚之意。同日,洪述祖向赵秉钧报告,“应夔丞……明日到津,述自往挈之”,请“派数人为之照料”。[190]

根据《大公报》“车站纪事”,洪述祖于12月19日“由京来津”,[191]显然是去迎接应夔丞的。应夔丞到京后,住进了金台旅馆。洪述祖“知应为人贪狠狡黠,敢为不义……欲买应为死党,且可假应凶威以骗钱财”,“应亦利用洪可以绍见政府诸公”,于是二人“日相往来,聚谈甚洽”。[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