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几种关键的私家记述(第2/5页)
除以上四种外,还有一种私家记述尤其受到宋案研究者注意,这就是袁克文的《辛丙秘苑》。该书成于20世纪20年代,撰者是袁世凯次子,书中对于谁是刺杀宋教仁的幕后主使,赵秉钧如何被人毒死,应夔丞如何被袁世凯派人刺死,以及袁世凯对宋教仁被刺的反应等,都提供了许多细节。撰者在序言中称,清末民初数年间,“大事逸闻不传于外者多矣,不佞以所见知笔之于书,既以存先公之苦心,且以矫外间之浮议,或招怨毒,非所计也”。又称:
不佞作《辛丙秘苑》,本于见知,事之惝恍有疑者,不书也。人有关于书中之一事者,或有其近为之辩掩,亦理之定、情之常,予无用从其辩而辩焉,读予作者不可以予无言而遽疑为事诞辞穷。故预为声言,无论如(何)驳难,俱不一答,阅者谅焉,驳难者亦谅焉。[99]
真理越辩越明,袁克文一方面声称所述“本于见知”,另一方面却对有可能遭到的质疑事先声明不予回应,这样的态度实际上反映出其对于书中所述并不自信。事实上,袁克文对不少大事的记述,都有一个明确目的,就是为其父袁世凯辩护,对宋案的记述也多是如此,甚至不惜为此杜撰情节,透过其他可靠史料,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作为袁世凯之子,书中对袁世凯本人的某些观察和描述,是其他史料难以呈现的,自然有可取之处。因此,对研究宋案而言,能否做到立足更可靠的史料和史实来鉴别该书所述真伪,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关于宋案的核心史料,除以上所述外,相关人物如王阿法、武士英、应夔丞、洪述祖等人口供或讯问记录亦须注意。嫌疑人为摆脱嫌疑,或逃避罪责,往往于讯问之时,避实就虚,甚至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出尔反尔,因此,这些材料仅就字面理解往往是不可靠的。但是,透过谎言也可窥见一些事实,尤其可以窥见嫌疑人的内心活动,因此,这些材料仍然是研究宋案不可或缺的。
[1]《中央新闻贾祸之文字·看看赵秉钧之大事记》,《神州日报》1912年6月9日,第1页。
[2]《一塌糊涂之刺宋案·张博〔溥〕泉之演说》,《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3]《一塌糊涂之刺宋案·赵总理之愤慨》,《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4]《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5]《国民党哀悼宋教仁大会之情形》,《顺天时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6]《北京电报》(1913年3月31日),《民立报》1913年4月1日,第3页。
[7]《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补志警察厅总监王治馨君代表赵总理莅国民党追悼宋先生演说词》,《民主报》1913年4月1日,第3页。
[8]张国淦:《北洋述闻》,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第48页。
[9]《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5,第11页。
[10]《北京电报》(1913年3月30日),《民立报》1913年3月31日,第3页。
[11]〔日〕田原天南编《清末民初中国官绅人民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第56页。
[12]《北京专电》,《民权报》1913年4月4日,第3页。
[13]《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赵总理辞职之原因》,《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6页。
[14]《宋先生被刺之痛史·凶犯拿获之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6页。
[15]《宋先生被刺之痛史·凶犯拿获之详情》,《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7页。
[16]按此处报道有误,由后来实际移交证物可知,该枪内存留子弹两枚,当日武士英在沪宁车站放出三枚,因此该枪应为五响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