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腐败君臣(第4/8页)

咸通十年(869年)九月,驸马韦保衡又联合宰相路岩诬陷刘瞻与医官同谋,误投毒药以致同昌公主死亡,后世的元朝史学家吴三省在读到《资治通鉴》对此事的记述时,批注说:既然是同谋,就不可能是误投。但就是如此蹩脚的诬陷手法,李漼竟然深信不疑,下诏贬黜刘瞻为康州(今广东德庆)刺史。

咸通十二年(871年)正月,李漼下令安葬同昌公主,场面甚是浩大。据《旧唐书•懿宗传》记载:

(李)诏百僚为挽歌词,仍令韦保衡自撰神道碑。

《太平广记•同昌公主传》记载:

百官内司皆用金玉饰车舆服玩,以焚于韦氏庭,韦家争取灰以择金宝。

出殡之日,李漼和同昌公主生母郭淑妃亲临长安外郭城西的延兴门哭送,葬礼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依旧是《太平广记•同昌公主传》记载:

(李)出内库金骆驼、凤凰、麒麟,各高数尺,以为仪从。其衣服、玩具与人无异。每一物皆至一百二十舆。刻木为数殿,龙凤、花木、人畜之众者不可胜计。……敕紫尼及女道士为侍从引翼,焚开霄百灵之香,而击归天紫金之馨。繁华辉焕,殆将二十余里。

安葬同昌公主是李漼在位时期浪费钱财的标志性事件,同样同昌公主之死,导致李漼大开杀戒,宰相刘瞻也因为此事被贬,也使得这件事成为一起政治事件。

而事实上李漼即位之初,曾在《即位大赦文》中摆出一副虚心纳谏的样子,表示今后无论任何人都可以进谏直言,即使是没有官职的平民百姓也可以通过投匦的方式进谏,自己一定会认真阅读。但纵观李漼在位时期的所作所为,他始终是拒谏饰非,而且经常对进谏者滥施刑罚。

如前所说,李漼即位伊始,就将令狐绹罢相,取而代之的是宰相白敏中。但是白敏中刚刚接任,就因为入朝时不小心从台阶上栽倒摔伤了腰,连续四个月无法理政,并三次上表请求辞职。可是由于李漼对政事懈怠,看到白敏中挂名宰相而不能理政也不着急,但不予批准,因此遭到右补阙王谱的强烈反对。

王谱上疏劝谏李漼,认为皇帝如果失去宰相,犹如身体失去臂膀。况且李漼是新君即位,担任宰相的人必须时刻听从皇帝的召唤,甚至不离皇帝左右。而白敏中的身体状况显然已经不能胜任宰相之职,如果硬留其在位,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

王谱的建议十分正确,但李漼不仅未被采纳,反而将王谱贬为偏远地区的县令。

咸通四年(863年)八月,李漼下敕以宦官阁门使吴德应为馆驿使。馆驿使掌管传驿事务,历来由御史兼任,因此有谏官上疏认为李漼不应该破坏官员任免的规矩,不应由内臣出任馆驿使职务。但李漼却以敕令已经下达,不可随意更改为由,拒不采纳谏官们的建议,自此之后李漼拒谏滥罚的行为越来越严重。

因此可以说,由同昌公主死亡事件引发的李漼大开杀戒、刘瞻无辜被贬、谏官上疏获罪等一系列事件并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李漼很长时间以来拒谏饰非、任性而为的必然结果。

由于唐末史料的缺乏,对于李漼贬杀进谏者、株连无辜者的残暴行为,史料没有过多详载。但通过史料记载的个别案例,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李漼在位时期,他残虐进谏者的恶习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本加厉。

咸通十三年(872年)是李漼在位的倒数第二年,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以及身体状况的恶化,脾气秉性变得越发古怪和暴虐。这一年五月,国子司业韦殷裕到大明宫阁门告状,揭发同昌公主生母郭淑妃之弟郭敬述贪污腐化的不法行为。

按说李漼可以将这起事件交由有司查明,谁是谁非自然大白于天下,但韦殷裕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状告的人是李漼最为宠幸的妃子。李漼看完奏状后勃然大怒,不仅杖杀韦殷裕,抄其全家,还将其岳父太府少卿崔元应、妻兄中书舍人崔邟、叔父韦君卿全部贬往岭南。给事中杜裔因与韦殷裕友善也被株连,被贬为端州(今广东肇庆)司户,而掌管阁门的阁门使也因接受韦殷裕的告状书而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