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藩镇平服(第7/8页)

那么为什么当大唐帝国的历史演进到李纯这里时,他能完成曾祖李豫、祖父李适、父亲李诵没能完成的任务,使得藩镇之祸能够被平定呢?这是历代研究唐代历史的人颇为感兴趣的问题。

其实,李纯平定藩镇成功,脱离不了两样东西,一是历史条件;二是个人品格。

先说历史条件。

李纯即位之初所面临的藩镇形势与代宗李豫、德宗李适在位时期大为不同。

对于这个问题,清代的王夫之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李纯在位的元和年间与李豫、李适在位的广德、贞元年间,藩镇的“势”,已经有所不同。在他看来,安史之乱的失败并不是朝廷的功劳,而是因为安、史发生内乱导致实力大减,而朝廷是坐享其成。不过安、史虽败,但藩镇的根基并没有被动摇。

前边我们详细分析过李豫之所以姑息安史降将,最终导致河朔三镇形成的具体原因,应该说这是大势使然,并不是因为李豫软弱。但到了李纯的元和年间,这种大势有所改变,曾经与安禄山、史思明共同造反然后割据一方的强将已经逐渐死去,取而代之的是儿子世袭制,但显然这些儿子们不如他们的那些老子们,或者是纨绔子弟,或者沉溺于酒色,其部将们也全都不再像最初那样忠诚,而是心怀异志,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富贵行事。这样一来凡是叛逆的,朝廷只要征讨,最终一定会取得胜利,如李锜、杨惠琳、吴元济之流;或者是完全忠于朝廷的,如田兴。

王夫之“势”的观点虽然比较抽象,但他却点出了六十余年来藩镇内部人员构成的一些变化,看出李纯和李豫、李适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还是比较精准的。

当然,任何时代都有其传承性,李豫、李适时代的诸多方面改革也为李纯平定藩镇创造了条件。虽然李豫、李适时代未能解决藩镇割据的问题,但他们为了解决藩镇问题在经济、军事、政治等方面所实行的一些措施,为李纯提供了平定藩镇的条件。

从经济角度来看,李豫、李适时代承天下大乱之后,朝廷的财政体系遭到严重破坏,百姓逃亡尚未归复。李豫时代为了解决财政问题重用刘晏整顿财政,后来又重用杨炎实行两税法,使得到了李适时代,朝廷财政收入达到一千三百万六千七十贯,而且盐利还没算在内,比李豫在位的大历末年税收增加一倍。据后来元和年间的宰相杜佑所编的《通鉴》记载,实行两税法后,朝廷每年可以收到税收三千万贯。元和初年,虽然税收已经无法达到帝国黄金时期开元年间的五千万贯,但比之安史之乱后及两税法实行初期,税收还是增加不少。尤其是李适在财政和资源积累问题上,充分吸取了当年对藩镇战争中朝廷财政匮乏的教训,不惜以各种手段来加强朝廷的财政力量,所以到了李纯的时代,朝廷财政有了基础保障,因而能够凭借祖父李适积累下的财富(因德宗府库之积),进行征讨藩镇的战争,并最终取得胜利。

从军事角度来看,李豫、李适时代在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曾发动多次征讨藩镇的战争,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虽然取得过胜利,但割据形势一直存在,不过在战争中朝廷也积累了军事经验,那就是始终要有一支强大的由朝廷直接指挥的军队。为此,朝廷成立了神策军,到了李适晚年时,朝廷直接控制的神策军多达十五万人,朝廷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自己的军事力量,而不仅仅是依靠其他藩镇,这也为李纯时代征讨藩镇提供了强大的保证。

历史为李纯讨平天下藩镇提供了有利条件与机遇,但如果没有李纯个人对机遇的把握,没有他个人杰出才智的发挥,藩镇平定也不可能成功,总的来看,说李纯是中兴之主确实很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