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8/50页)
港澳办事,当分内政、外交、理财、书札……
一、事多人散,宜有专责。惜镜母病半年,汝又目疾,从何分起,令吾叹憾。大概言之,湘之综核,可专理财;雪之开诚,可专外交(二事寿皆可邦办)。而镜总内政,此合中之分也,如日本内阁之法。
一、 刚、智、雅、实、南村、云、颖、克及办事各子,有事可公议。
一、 克书札苦甚,可选人助之,如伯燮之流。
一、树园病愈不,念念。若愿管学则整顿之,否则散之,可截此示之,愿办事则商之。[56]
湘,叶湘南;雪,徐勤,号雪庵;寿,邝寿民;刚,梁炳光;智,张学璟;雅,罗伯雅;实,刘桢麟;南村,张棠荫[57];云,欧榘甲;树园,韩文举;颖,王濬中,字颖初;克,不详[58];伯燮,劳焜。
宜广鸠人办事,即如打电、查电、复电、写信、报事、复信、谋议皆须数人同在一处立办者,乃不误事。……汝与湘南、南村宜三数人同住一所,一密室终日商办。树园、春孺、季雨极精密可信,皆宜招同一处办事,因各密事不欲外人知之。孺通西文,极亲信之人,有令其歇学来否?若夫翼、刚、瀛诸君若在,随事公商,其它可信之人亦然,但事须极密,人须极择耳。[59]
翼,陈翼亭;瀛,陈紫瀛[60];春孺[61]、季雨(康有霈)[62],为康家亲戚。
此后,康有为不断就港澳总局的人事分工发出指令,开始计划勤王正军由广西攻湖南,叶湘南随军入湘联络,因为“湘南熟楚中,此去必以得长沙为要,一得长沙,大事定矣。且黄泽生亦惟湘乃识,故吾欲湘行,管粮台。若翼不欲,亦可从军,商办一切极要(当以此晓翼)”[63]。后来认为“湘精密有才,或可留之佐汝,总持一切”[64]。
鉴于徐勤“平日最能发书者”,而主持港澳总局以来,“乃忙至不能发书”,叶湘南到港后,康有为令其“总诸事,会同勉办,乃一概无书电来,雪固可责,汝亦可怪”,造成消息顿绝,调度不灵。康有为知“一人必不能兼营”,再度调整安排,于6月27日分别指示徐勤和叶湘南:
后此内事筹划、接信电、复信电,湘可专之;其应接人士,抚绥豪杰,则勉意气激扬,能感动人,勉则专任外交可也,与湘分职。若镜能出,则湘、镜总之。尚恐事多人少,树园、季雨(春孺亦可)皆极密,可入办事。惟虽总外交(是总抚豪,尚不可见外人也,恐有泄),尚须力戒性直口疏之弊乃妥。
既定湘总要事,湘少接人而专办此事,多设箱部,如开一铺然。一切书札谋划皆归湘总持,收发、指挥、复信及电,湘一人尚虑不足,树园、季雨、春孺三人(寿民亦可,易一亦可,须人多些,且可会议,岑襄勤亦如此),必以一二人同办乃可,否则仍恐不办。
并严词告诫叶湘南:“今定以勉为外交,汝总复信及内中筹划事,后此有时不报,惟汝是问。”[65]以后又补充道:“管帐寿民、湘南可会同办理,支发收发,季雨亦可帮办。”[66]
港澳总局原以澳门《知新报》为基地,但香港便于汇款、交通,所以当勤王筹备加紧进行时,港澳总局的主要活动地移至香港。康有为提出:“港太近城,且人多口杂,行事易泄,不如还澳之为佳,留春孺、寿民、季雨接应足矣。惟澳无夜船,恐误事,可商之。”[67]从后来情况看,这一建议并未实行。1900年7月,康有为指示港澳总局办事诸人将各埠保皇会汇解之款,港中额支公款细数及额外支款,以及所购军械弹药发往各军情况,均按月造具收支存贮总册,“一存港,一报星洲”[68],则港澳总局的重心仍在香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