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学校(第18/20页)
[258]《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
[259]《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焕传》。
[260]《明史》卷二六四《李梦辰传》:“崇祯六年冬……累迁本科给事中。复言:将骄军悍,邓玘、张外嘉之兵弑主而叛,曹文诏、艾万年之兵望贼而奔,尤世威、徐来朝之兵离汎而遁。今者张全昌、赵光远之兵且倒戈为乱矣。荥泽劫库杀人,偃师列营对垒,且全昌等会剿豫贼,随处逗留,及中途兵变,全昌竟东行,光还始西向。骄抗如此,安可不重治。帝颇采其言。”
[261]《明史》卷二七三《左良玉传》。
[262]《明太祖实录》卷六。
[263]《西隐文稿》卷一〇《守边策略》。
[264]《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田制》。
[265]《明史》卷二五七《王洽传》。
[266]《明史》卷一五〇《郁新传》。
[267]《明史》卷二二〇《王遴传》。
[268]《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储》。
[269]《明史》卷一六四《范济传》。
[270]《明史》卷一五七《柴车传》:“宣德六年,山西巡按御史张勖言:大同屯田多为豪右占据。命车往按得田几二千顷,还之军。”卷一七六《商辂传》:“塞上腴田率为势豪占据,辂请核还之军。”卷一五五《蒋贵传》:“成化十年,蒋琬上言:大同、宣府诸塞腴田,无虑数十万,悉为豪右所占。”卷一八六《张泰传》:“弘治五年泰言:甘州膏腴地,悉为中官武臣所据,仍责军税。城北草湖,资戍卒牧马,今亦被占。”卷二六二《孙传庭传》:“崇祯九年……西安四卫旧有屯田二万四千余顷,其后田归豪右,军尽虚籍。”
[271]侯朝宗《壮悔堂文集》卷四《代司徒公屯田奏议》:“(诸阃帅荫职以)肥区归己,而以其瘠硗者移之军士,久则窜易厥籍,而粮弥不均。于是不得不寄甲于势要,而欺隐遂多。欺隐多于是不得不摊税于佃军,而包赔愈苦。流病相仍,非朝伊夕,人鲜乐耕,野多旷土,职此之繇。”
[272]《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田制》。
[273]《明史》卷一八五。
[274]《明史》卷二二五《王国光传》。
[275]《明史》卷二一四《马森传》。
[276]毕自严《石隐园藏稿》卷六《议覆屯田疏》。
[277]《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
[278]《明史》卷一八一《谢迁传》。
[279]《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
[280]《明史》卷一九二《张原传》。
[281]《明史》卷二〇一《周金传》。
[282]《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嘉靖二年疏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万,而今损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三万,而今损二百五十万。以岁入则日减,以岁出则日增。”
[283]《明史》卷一九四《梁材传》。
[284]《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285]《明史》卷二〇〇《孙应奎传》:“俺答犯京师后,羽书旁午征兵饷。应奎乃建议加派,自北方诸府暨广西、贵州外,其他量地贫富,骤增银一百十五万有奇,而苏州一府乃八万五千。”
[286]《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
[287]《明史》卷二五五《李戴传》。
[288]《明史》卷二〇二《孙应奎传》,《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
[289]《明史》卷二一四《马森传》。
[290]《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291]《明史》卷二二四《宋纁传》:“万历十四年迁户部尚书。言:边储大计,最重屯田、盐筴。近诸边年例银增至三百六十一万,视弘治初八倍。”
[292]《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万历十四年进士……累迁户科都给事中,上筹划边饷议言:诸边岁例,弘正间止四十三万,至嘉靖则二百七十余万,而今则三百八十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