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恐怖政治(第5/6页)
朱元璋看了气极,连声音都发抖了,连声说:这小子敢如此!快逮来!我要亲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书省官趁他高兴的时候,奏请把叶伯巨下刑部狱,不久死在狱中。[126]
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上计吏到户部,核算钱粮军需等账目,数目琐碎畸零,必须府合省、省合部,一层层上去,一直到部里审核报销,才算手续完备。钱谷数字有分毫升合不符合,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得重新填造。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也是三四千里,册子重造不打紧,要有衙门的印才算合法,为了盖这个印,来回时间就得一年半载。为了免得部里挑剔,减除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照例都带有预先备好的空印文书,遇有部驳,随时填用。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发觉这事,以为一定有弊病,大发雷霆,下令地方各衙门的长宫主印者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其实上计吏所预备的空印文书是骑缝印,不能作为别用,也不一定用得着,全国各衙门都明白这道理,连户部官员也是照例默认的,算是一条不成文法律。可是案发后,朝廷上谁也不敢说明详情,有一个不怕死的老百姓,拼着命上书把这事解释明白,也不中用,还是把地方长吏一杀而空。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济宁知府方克务(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亲)也死在这案内。上书人也被罚充军。[127]
郭桓是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有人告发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从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处死刑,追赃七百万,供词牵连各直省官吏,死的又是几万人。追赃又牵连全国各地,中产之家差不多全被这案子搞得倾家荡产,财破人亡。这案子激动了整个社会,也大伤了中产阶级和中下级官僚的心。大家都指斥攻击告发此案的御史和审判官,议论沸腾,情势严重,朱元璋一看不对,赶紧下手诏条列郭桓等罪状,说是:
户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其郭桓等只收(交)六十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当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一百九十万石未曾上仓。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州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人吏边源等作弊,各分入己。
其所盗仓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等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官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金银宝钞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共折米算,所废(吞吐没)者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
其应天等五府州县数十万没官田地夏秋税粮,官吏张钦等通同作弊,并无一粒上仓,与同户部官郭桓等尽行分受。
意思是追赃七百万还是圣恩宽容,认真算起来该有二千四百万。这几万人死得绝不委屈。话虽如此说,到底觉得有些不妥,只好借审判官的头来平众怒,把原审官杀了一批,再三申说,求人民谅解。[128]一年后,他又特别指出:“自开国以来,唯两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往往未及终考,自不免于赃贪。”[129]可见杀这些贪官污吏是不错的,是千该万该的。不过,倒过来说,杀了二十年的贪官污吏,而贪官污吏还是那么多,沿海比较富饶区域的地方官,二十年来甚至没有一个能够做满任期,都在中途犯了赃贪得罪,由此可见专制独裁的统治,官僚政治和贪污根本分不开,单用严刑重罚、恐怖屠杀去根绝贪污,是不可能有什么效果的。
在鞭笞、苦工、剥皮、抽筋,以至抄家灭族的威胁空气中,凡是做官的,不论大官小官,近臣远官,随时随地都会有不测之祸,人人在提心吊胆、战战兢兢过日子。这日子过得太紧张了,太可怕了,有的人实在受不了,只好辞官,回家当老百姓,不料又犯了皇帝的忌讳,说是不肯帮朝廷做事:“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作。”[130]大不敬,非杀不可。没有做过官的儒士,怕极了,躲在乡间不敢出来应考做官,他又下令地方官用种种方法逼他们出来,“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还立下一条法令,说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131]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各剁去左手大指,立誓不做官,被拿赴京师面审,元璋气呼呼发问:“昔世乱居何处?”回说:“红寇乱时,避兵于福建、江西两界间。”不料红寇这名词正刺着皇帝的痛处:“朕知伯启心怀愤怒,将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谓伯启曰:尔伯启言红寇乱时,意有他忿。今去指不为朕用,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愚夫仿效之风。”特派法司押回原籍处决。[132]苏州人才姚润、王谟被征不肯做官,也都被处死,全家籍没。[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