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党案考(第14/15页)

(一)明初明廷通好日本的真正原因,纯为请其禁戢倭寇。在日本方面,征西府借海贼寇掠所得支撑偏局,一面虚与明廷委蛇,借得赏赐贸易之大利,故态度倔犟,有恃无恐。征夷府极盼能和明廷缔结正当的外交关系,盼能因而达通商的愿望,但因政局不统一,且阻于南朝之割据,没有禁倭的力量。兼之明廷数度来日的使节,都因不明国情而发生严重的误会。日本使节则因其非代表整个国家,不能禁倭,且有时无正式国书和商人冒名入贡因而入寇的阕隔,使明廷不敢接待。在明初十数年中虽努力交涉,用尽外交上恫吓讲理示惠的能事,但倭寇仍不因之少减,对方仍蛮不讲理,明廷不得已,改采下策,却仍藕断丝连,企图贯彻前策。

(二)明太祖列日本于十五不征之国,事在洪武六年以前,和如瑶贡舶及绝交事根本无关。

(三)如瑶贡舶事纯出捏造。即使有如瑶其人,亦与胡案无任何联属。

(四)林贤下海招倭事,据记载上之矛盾及时间上之不可能,亦可决为必无。虽证出官书,不足置信。

关于胡案部分:

(一)云奇事件出于中人附会,也许即由邵荣谋叛事转讹。

(二)刘基被毒,出于明太祖之阴谋。胡惟庸旧与刘基有恨,不自觉地被明太祖所利用,胡下狱后涂节窥见明太祖欲兴大狱之意旨因以此上告,商皓亦受朝廷指,发其阴事,胡案因起。同时涂节等因触明太祖私隐,亦被杀灭口。

(三)占城贡使事及汪广洋妾从死事都只是胡惟庸和廷臣连带下狱的偶然口实,不过借此使人知胡失宠,无形中示意言官使其攻击胡氏,因以罗织成狱的一个过程而已。

(四)李善长狱与封绩使元事根本无关系。《明史》诸书所记封绩事最荒谬不可信。李善长之被株连,其冤抑在当时解缙所代草之王国用疏辞辨之甚明。

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袅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的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他自己并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案的开端。

胡案的组织过程,根据当时的公私记载,很显然地摆露在我们的目前。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明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恰巧胡惟庸死后不久,日使或日商来华,因无国书被明廷诘责,他们就把这两件事并为一事,装点成有因果关系,再加上洪武六年前所纂的《皇明祖训》中的文证,这反情便成铁案了。同时中日关系因倭寇问题恶化,明廷感于外交的失败,不得不采取下策,闭关自守,却又不愿自承失败,贻讥藩属,就大肆宣传名正言顺地把绝倭的责任委在莫须有先生的如瑶头上。为取信于天下后世计,又把此事特别写在《大诰》中叫全国人读,一面又在《祖训》首章加入小注,于是胡惟庸之通虏通倭,成为信谳,明廷也从此脱卸了外交失败的耻辱。

除上文所说的政治的国际的关系之外,胡案构交的因素,还有经济的、阶级的关系在鼓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