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今日之域中,谁家之天下(第7/8页)

上官婉儿对太后武则天的敬畏几近崇拜,武则天的智慧、性格和处理政事的作风无一不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她日后的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时间的推移,祖父上官仪的惨死作为一道年代久远的陈旧布景,已被她渐渐淡忘。

武则天不以为意,示意上官婉儿不要有任何顾忌。她今年已经六十一岁,几十年来不断听到别人的骂声,她早已习惯了活在别人的诅咒声中。被别人骂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它可以使人时刻保持一种警醒,让人变得越挫越勇,越骂越坚强,让自己懂得如何去应对那些在背后诅咒自己的敌对者。

这是一篇极具文采的文章,朗朗上口,音韵优美。朝臣们听后,脸上写满忧惧之色。武则天听着听着,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大殿里垂身而立的官员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这个老妇人难道是气疯了吗?

文武官员们都愣在那儿,茫茫然不知如何应对。当上官婉儿读到最后几句:“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

武则天不禁问道:“这篇檄文是何人所作?”

“是临海丞骆宾王所作。”朝臣中有人回禀道。

“真是一篇绝妙的千古文章,我若是寻常之人,凭借此文,足可遗臭万年。能够做出此等文章的人,却被弃于乡野,这岂非宰相的罪过吗?”武则天叹息道。裴炎及所有大臣,被武则天问得无言以对。

在李敬业这些人当中,如果抛开阶级类别和身份界限,在社会上名气最大的还是骆宾王。他生于浙江义乌,七岁就会做诗,很有诗才,特别擅长五言诗,长大后,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共同被称为初唐四杰,诗名远播。

青年时期,他在道王李元庆府中曾经做过属员。李元庆当时正担任滑州等地的刺史,府中吏员如云,骆宾王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有一天,李元庆拿他寻开心,让他写文章谈谈自己的才能,骆宾王一挥而就写下一段恃才傲物的文字,结尾还加了一句:“不奉令。谨状。”

李元庆当然不会满意他。骆宾王因其性格孤傲,鄙夷世俗,始终难以融入地方官场,三十多岁还是一个白丁。接连不断地碰壁使骆宾王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直到麟德元年(公元664年),他才偶尔得到一个机会。高宗李治到泰山封禅,骆宾王在人们的推举之下写了一篇《请陪封禅表》,得到高宗的称赞,遂即得了一个奉礼郎的小官,但这样的小官也没做多久,不久因故被贬到西域充军。

此后,又做过几任县主簿。最后在仪凤三年(公元678年)被提升为侍御史,当了一个朝廷的监察官员。但命运偏偏和他作对,他当侍御史不到一年,被人诬陷收受贿赂,因而下狱,囚禁了一年才放出来。出狱后被授予临海县丞。县丞是正九品上,他十分懊恼,终于弃官而去,过着一种四海漂泊的生活。

他并不甘心就此沉沦于最底层,开始向一些官员上书自荐,但始终难以扭转人们对他的看法。虽然他这么出名,但写诗是不能够当饭吃的,只好做一个下级官吏,长久地忙于应付杂务和生活上的捉襟见肘。

这种情形对一个自负且有大才的文学家来说,内心是十分痛苦和屈辱的。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使其逐渐步入为生计打拼的底层社会,他开始经常出入一些赌场,和那些赌徒们称兄道弟。到了扬州之地,他和李敬业等人走到了一起。

这时候的骆宾王已经四十四岁,由于官场失意、牢狱之灾、漂泊落拓的生活使他内心极不平衡。自认有才华却不能为社会所接受,他把一生的愤恨,满腹的委屈以及他的全部政治理想,全部倾注在了那篇檄文上,自己的后半辈子也为之而玉石俱焚。

从骆宾王的那篇檄文看,李敬业扯出的这张好虎皮大旗是“匡复李唐”。祖父李勣是李唐社稷的功勋之臣,作为孙子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捍卫祖父当年的革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