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欲来(第5/5页)
专门用于回购商办铁路的国家铁路股票,固定利率为年息6厘,即6%,该铁路获利后,再按股分红。5年后,股东可决定是否抽回股本,股本分15年期抽回。
对于粤汉铁路广东公司(粤路),全系商股,因路工停顿,糜费太甚,市值已经从每股1元跌到0.2元,但国有消息传出后,有人入市收购,股价已经回升到了每股0.4元左右。“现每股从优发给六成”,换给国家铁路保利股票。而已经亏耗的四成,也发给国家铁路股票,但没有固定利息,“路成获利之日,准在本路余利项下分十年摊给”。
粤汉铁路湖南公司(湘路),其商股部分约100万两,全额以现金退还。其来自米捐、租股等的资本金,换发国家保利股本。
湖北铁路公司(鄂路)涉及粤汉、川汉两条铁路,其处置方式与湖南相同,即商股部分全额以现金退还;其来自米捐、租股等的资本金,换发国家保利股票。
至于四川铁路公司(川路)则并没有强制性地收取其700万存款。已经动工的宜昌-万县段用去400多万两,“除倒账外”的实用工料之款,换发国家保利股票。宜昌开办经费33万,及成、渝各局已经开支的办公用费,发给国家无利股票。公司账上未投入施工之用的700多万两存款,如愿入股,可更换国家保利股票,5年后分15年还本,“亦准随时抵押,并可分得余利”。
几方对比,闹得最凶的湖南,其获得的条件较为优厚。尽管湖南还是有意见,认为“以粤省糜费甚巨,而湘公司则十分核实;川省倒账,巨款无告,而湘公司则分文不少;鄂省毫无基础,而湘公司则实有已成之路。今相提并论,是以不服”,但湖南的事态立即平静了下来,湖南巡抚杨文鼎报告中央政府:“湘省对于干路国有,初甚激烈,近经劝诫,已渐平静。”广东、湖北则基本无甚异议。
应该说,中央政府的这个方案充分考虑了川路公司的利益,虽然没有认可其炒股亏损的300多万两,但也没有接收其多达700万的存款。然而,此时大清国的神经系统基本失灵,中枢释放出的善意再度被扭曲表达,一场妖魔化中央政府的暴风雨正在成都上空汇集……

上图:日本人所绘《马关条约》春帆楼谈判场景。
下图:甲午战争结束后,日本靖国神社大祭场景。
自明治维新后,日本就把中国作为假想敌。中日甲午战争以中方完败告终,战后签定的《马关条约》创下了国家赔款的历史记录。也是在甲午战争惨败的震撼和刺激下,大清国痛定思痛,总结出了很多经验教训,其中就包括要大力加强铁路的建设,作为“力行实政”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