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英雄三(第4/5页)
潇:这我看到了,很多人都排队等着脸上刻字呢!另外,作为一个刑名英雄,您给我们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您的“什伍连坐法”,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鞅:我们为了加强社会治安,把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互相担保,互相监视。一家犯罪,九家都要检举,否则十家一起判罪。外出必须携带身份证,没有证件各地不准留宿。这都是为了改变秦国游牧民族的原始放浪天性,必须使用猛药。
左更:另外,我们为了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明确了凿脑门、抽肋、镬烹、宫刑之类用意良好的刑罚。还有剃头发、刺脸字、砍脚、割鼻子、打屁股,轻一点的还有罚款,体力劳动,重的则流放边疆戍守要塞。犯人家属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犯严重的罪,就要夷灭三族,三族就是父族、母族、妻子一族。
潇:我听说,凡是偷窃生产资料牛和马的,就判死刑,是不是太重了点。还有一次你们在渭水河边审理案子,拖出来的囚犯七百多号,审一个判一个,判一个办一个,杀的杀,打屁股的打屁股,渭水河都染红了,号哭之声动于天地。
鞅:是的,我们主张轻罪重罚!这是我们确保法令执行力度强的第二条,也就是“厚赏重罚”,赏的罚的都很重,不能不痛不痒,拿行政批评或者象征性地罚款来敷衍了事。我们说,只有惩罚力度大,才能保证法令政策执行彻底,没有大力气的惩罚跟着,谁拿你的法令政策当回事?比如说,我们要求旅馆收留住宿人员必须有身份证,这一条我们执行得非常到位,即便边境山区的旅馆也丝毫不敢含糊。他们不敢含糊,是因为我们惩罚力度大,他违规了就罚得他体无完肤。又比如对于在马路上倒脏土的,我们就砍断他的手,看他还敢不敢?所以咸阳这里非常清洁,你看不到随地吐痰的。我们不许搞三陪,谁搞三陪我们就重拳打击,直至置之于死地,不管他是谁!我们绝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现屡杜不绝情况的。总之,我们主张轻罪重罚。秦国这个地方,戎狄之风强悍,人民素质底下,必须加强严打。不用这记猛药,我们没法快速搞上去。不仅于此,轻罪重罚还有积极意义,对于偷牛偷马的小罪,判得很重,这样迫使老百姓连轻罪都不敢犯,重罪则更不敢犯,也就不至于遭受重罪的致死性处罚了,也就等于保护和爱护了大家,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你知道,慈母往往教出败家子,而严父造就英雄。从长远看,慈母没有“爱”孩子,而是害孩子,严父反倒是爱孩子。这就是我说的,杀戮、刑罚能够回归于道德,而仁义反而酿成残暴。我不同意儒家愚蠢的仁义。远古时候的人朴实而厚道,现在的人巧诈而虚伪。所以,古代把德教放在首位,现在把刑罚放在前头。这个古今不同的道理却为世俗之人所疑惑不解。
潇:你们确保法令执行,第一条是不分亲属贵贱不搞特权,第二条是厚赏重罚、轻罪重罚,还有没有别的经验?
鞅:第三条就是全面普法。我们不许老百姓看别的书,特别是儒家的东西,我们都主张烧掉,以免混淆视听(原来秦始皇烧书早有来源)。我们要求“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全面学习政府各类法令,大家知法了,也就易于遵守。有人管这叫做愚民政策,但我们叫普法宣传。注意,我这里说的法不仅仅是刑事犯罪方面的,它其实是我们法家的“法”,不光是狭义的法律,而是广义的法令,涉及田地规划、税收、干部任用、考核、军功、奖励耕织、重农抑商等等,以及职业官僚取代卿大夫,郡县取代世袭封邑的政治方面的各种“法”,各种改革政治经济军事的方案,绝不仅仅是刑罚的范畴。它上管官,下管民,统理全国全方位。这套广泛涉及农业、商业、手工业、生活、军事、政治等等的改革体系、法令制度,除了有强化君权、稳定政治之功效,还一并可以发展国力,支撑列国战争。因为我们的“法”都是充满生命力的,可以富国强兵的。我们不是像孔子那样,只会鼓吹礼仪道德,虽然这样也能强化君权,但对发展国力全无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