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地鸡毛(第7/11页)

王太后和赵飞燕还是冷战。双方这一耗,就一年多过去了。现在,她终于松口承认赵飞燕是她家媳妇了。

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兴奋的不是刘骜和赵飞燕,而是淳于长。在过去的一年里,淳于长费尽口水,好话说尽,关系跑完,终于还是把生意做成了。你说,他能不激动吗?

不过,如果将王太后和赵飞燕关系改善归功于淳于长,我认为这纯属胡扯。持这种说法的人,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水滴,不见海洋。我认为,王太后之所以承认赵飞燕,只为一件事:刘骜比以前懂事了。

现在的刘骜,生活总算正常多了。上班的时候,认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认真处理事情;八小时之外,小喝小饮应酬工作的事免不了,但不像以前那样,一喝就是通宵,一玩就玩出未央宫去。

王太后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母亲,她很容易满足,她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孩子不乱来,什么话都好说。她不是一个蛮横的人,更不是一个固执的人,她只想做个明理的人。

于是,王太后托人告诉赵飞燕:我不为难你了,你是皇后,只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咦,太阳真是从西边升起来了哦!您太后那嘴不是早镶了钻石、绷得挺紧的吗?怎么一夜之间就松口了呢?

世间爱恨,那都是有理由的。王太后松口了当然是好事。但是赵飞燕认为,事情绝非一句做好本职工作那么简单。然而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客人求见赵飞燕。

赵飞燕明白了,原来王太后主动改善关系,是有事求她来了。

公元前9年,春天,正月。按规矩,又到了诸侯王进京朝见皇帝的时候了。这年春天,长安城来了两个王,一个是中山王,一个是定陶王。

刘兴是中山王,刘欣是定陶王。中山王是刘骜的幼弟,定陶王是刘骜大弟刘康的儿子。这两个王,从亲情关系看,都是刘骜最亲近的人。特别是刘欣,他老爹刘康当年曾经是刘骜的好兄弟,俩人玩得好好的,竟然被王凤拆散,赶出长安城。搞到现在,刘骜只好将对刘康的爱倾泻到刘欣身上。

这个春天,似乎很平常,因为是正常朝见,就像是拜年一样,送礼吃饭,说句吉祥的客套话,然后就走人了。

事实上,这个春天很不寻常。这一年,刘骜四十四岁了,还没有孩子。经过多年论证和实践,他生出儿子的概率几乎为零。所以,他必须趁早物色人选,在生前把皇位接班人的准备工作做好。

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似乎是苍天的安排。这个无后的皇帝,竟然选了一个断送刘氏江山的皇帝。

经过一翻考试,在刘兴和刘欣之间,刘骜对刘欣的喜爱占了上风。自刘邦开国以来,老皇帝选太子,都偏向类已的,然而最后,都是些不满意的人当了皇帝。然后前面那个不满意的,想选一个满意的人,竟然又是让不满意的人接班了。

这是个怪圈,刘骜必须打破。而刘骜倾向于刘欣,主要是刘欣这孩子才华不错,有当年老爹刘康的风范,而且口才伶俐,一举一动,一问一答,都有学问,特讨人喜欢。

刘兴呢!是个愣头青。刘骜问刘兴:“你能不能背诵《书经》?”刘兴老实说:“不能。”刘骜说:“没关系,不懂我就教你。”等刘骜教完了,再问刘兴:“能背了吧,你背给我听听。”

刘兴却结结巴巴,背不出来。刘骜叹息着说道:“你看人家刘欣,我教他一遍,都背得滚瓜烂熟了,你怎么就背不出来?真是失败。”

刘骜请刘兴吃饭,两兄弟共进晚餐。那顿饭吃得好像挺没意思的,刘骜先放下筷子,却发现刘兴只顾自己吃,吃得还挺香的。

于是刘骜只好等,刘兴好像觉得刘骜等他吃饭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他根本没想到,老大心里已经要冒火了。刘兴吃完,满足地起立向刘骜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