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神棍出场(第7/9页)

如果将赵国太子丹摆到大街上来,那简直就是全民公敌了。

太子丹那些破事儿,江充是以上书的形式告上去的。刘彻读罢,觉得人家告得有眉有眼,肯定假不了。于是,他连调查取证的程序都免了,直接派人去捉人。

太子丹被捕入狱后,移交地方魏郡判决——死罪。这下子,有人慌了。

替太子丹紧张的人,是他的老爹刘彭祖。刘彭祖对付中央特派员,那是有一套的。但是碰到江充这般告密者,似乎此前惯用的伎俩招术都不灵了。于是,他只好按正常渠道,向刘彻写了一封书。

刘彭祖给刘彻上书的内容,大约如下:江充是赵国的通缉犯,他造假告状,借此报私仇。这种人就算烹了煮了,都是便宜他了。当然,我家那儿子不是什么错都没有。圣上英明,请允许我选择勇士,从军征伐匈奴,用来赎太子丹的罪。

刘彭祖的信,刘彻看了。但是,刘彻只回了两个字:不行。说不行,那是因为没有商量的余地。于是按法律程序,太子丹被处死。

太子丹死了,江充的仇也报了,恨也解了,埋在地下的地雷被引爆,以后睡觉再也不用担心了。然而,更让江充兴奋的是,从此以后,太子丹之死,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这个新时代,就是告别了小混混时代,迎来了阳光无限、前途无量的大混混时代。而这个时代,只属于江充一人。

我认为,推动历史发展的,不一定是伟大人物,也可能是混混。如果还有别人,也可能是小人。而江充就是这样一个大混混加极品小人。

这个汉朝神棍知道,要想在长安待得久,混得开,必须使出混混的绝招。所谓绝招,不是别的,而是做秀。江充第一个秀的,就是自己的形象。

说到走秀,江充完全有资格闪亮登场。他很帅气,身高足够,腰围适合,这是其一;他有模特天赋,好装扮,甚至自制时装,引领潮流,这是其二;他胆大皮厚,心计过人,具有赌徒资质,这是其三。

仅此三条,江充足够自信没有什么人能够挡住他登顶汉朝权力高塔的道路。

因为江充告密有功,刘彻早早叫人传话,一定要见见他。刘彻接见江充的地方,选在上林苑犬台宫。上林苑是干什么的,猎场。犬台宫是干什么的,看那字眼,都可略知一二,那是观走狗的宫台。

刘彻似乎要告诉江充,充其量,你不过是我上林苑里的一条狗。当然,江充并非傻帽。多年的江湖经验告诉他,当混混,也要当一个优秀的混混;当走狗,也要做一条忠诚的逗主人开怀的听话的狗。

于是,江充着意打扮一番,准备登场了。

如果看过周润发的《赌神》,应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特写镜头,周润发出场时,头油闪亮,头发纹丝不乱,嘴叼雪茄烟,八字步,风衣飘逸,经典的黑社会老大酷形。

江充很具有黑社会老大的潜质。老实说,当刘彻看到他首度在眼前亮相时,都被迷住了。是真迷住了。眼前的江充,并非他想象中的鼠眉贼眼,也看不出丝毫的猥琐,更没有想象中走狗的那般自卑。

恰恰相反,刘彻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的很具有风度的男子。为了充分展现个人魅力,江充穿上了自制的纱衣,戴上插着羽毛的步摇冠。此等形象,如果换用今天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十足的时尚男。

古今中外,几乎所有时尚都先流行于上流社会。汉朝自开国以来,宫中不乏有时尚男招摇显摆,成为皇帝的好跟班。早在刘邦时代,就有籍孺;后来刘盈接班,又有一个叫闳孺的也是靠时尚打扮恩宠加身。

“或许,皇帝很需要我这样养眼的时尚狗。”我想,江充内心深处,肯定闪过这样强烈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