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南方的信息(第2/4页)

南戏戏文很快从温州推向浙江的其他地区。陆容(1436—1494)《菽园杂记》说:

嘉兴之海盐,绍兴之余姚,宁波之慈溪,台州之黄岩,温州之永嘉,皆有习为优者,曰“戏文子弟”,虽良家子不耻为之。(陆容:《菽园杂记》卷十。)

与紧邻朝廷的都市不同,这些地区的商市处于一种更为自然和自发的状态之中,市民生活更加灵活、散漫,艺术形态更富民间色彩,而这一切又都不大可能被记载下来。尤其是当时活跃在南方的程朱理学不喜欢民间戏剧活动,设置过一些障碍。(本书第一章第四节“温柔敦厚”中曾有提及,朱熹于绍熙元年漳州知事任内,约束当地演戏。史料见《漳州府志》卷三十八。朱熹的学生陈淳曾上书傅寺丞,言及禁戏事(何乔远:《闽书》卷一五三)。)这些障碍当然无法阻止一门新兴艺术的产生,却有效地遮掩了不少当地文人投向南戏的目光。徐渭说南戏“语多尘下,不若北之有名人题咏”,(徐渭:《南词叙录》。)是合乎实情的。因此,南戏只能悄悄生长,当人们不能不注意它的时候,它已经是个“大人”了。

这种在主流文化之外悄悄生长的南戏,是一种在形式上比较自由,在内容上比较轻柔的戏剧样式,与后来元杂剧的严整和高亢,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大结构上,南戏根据内容,可长可短,短至数出亦可,长至数十出无妨。在声腔意义上南戏也称“南曲”,来自于村坊小曲,里巷歌谣,本无宫调,只须顺口可歌,便能连缀起来。(徐渭:《南词叙录》。)演唱的时候,独唱、对唱、轮唱、合唱,可交相替换,唱词押韵,也不严格。其格调,虽也丰富多样,终以柔婉为主。其题材,很少英雄豪气,多涉伦理情爱。以朝野关系论,它是平民化的;以南北关系论,它是南方化的。

对于早期南戏的剧目,我们今天获得的材料还是零碎的。留下的名目不少,留下的剧本却很寥落。不过,由于中国戏曲在题材上的沿袭性,大半留下名字的剧目,我们还是可以考知其本事的。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有以下一些剧目。

一、《赵贞女》

此剧流行于宋光宗绍熙年间(1190—1194),是当时戏剧舞台上的翘楚,可惜没有留下剧本。其内容,是写一个被称为蔡二郎的青年上京赶考,得中做官,从此不再理会家乡的父母,父母终于在一场饥荒中饿死;他又喜新厌旧,把妻子赵五娘休了,最后甚至放出马来把赵五娘踹死了事。蔡二郎如此“弃亲背妇”,丧尽天良,终于触怒天公,被霹雳轰死。人们常用“马踹赵五娘,雷轰蔡伯喈”来概括《赵贞女》的剧情。(徐渭在《南词叙录·宋元旧篇)中则概括为“伯喈弃亲背妇,为暴雷震死”。)

蔡伯喈(133—192)是东汉时期的历史人物,与剧情中的那个人没有关系。这个名字,可以说是民间艺人随手拾来的。上文曾经提及,诗人陆游坐了小船到附近村庄去游玩,见讲唱艺人演述这个故事,颇为蔡伯喈不平,发出过“死后是非谁管得”的感叹。

二、《王魁》

《王魁》戏文,也没有留存完整的剧本,我们只能看到几段残文。整个故事,可以从宋人张邦基《侍儿小名录拾遗》中的引述中知道大概。

青年王魁,与桂英恩爱同居,上京赶考前还与桂英一起发誓永不相负,但等到考中状元,却与别人结婚,桂英愤而自尽。后来,桂英的鬼魂便索了王魁的命。

三、《王焕》

据刘一清《钱塘遗事》载,戊辰(1268)、己巳(1269)年间,“《王焕》戏文盛于都下”。据说,一个仓官的许多妾,看了这出戏文,都纷纷逃走,追求婚姻自由去了,可见影响之大。

《王焕》的故事大致如下:汴梁人王焕,客居洛阳,结识了妓女贺怜怜,决定结为夫妻。半年之后,王焕的钱财被妓院榨尽,鸨母就把他踢出了门,并把贺怜怜嫁给了边关守将高邈。但是,贺怜怜心中只有王焕,她暗约王焕扮作一个卖零食的小贩来见面,给他路费,勉励他到边关去立功。王焕到了边关果然立功,升任西凉节度使,而高邈因挪用军需款项被问罪,全家受累。官府在处置高家人员时问到贺怜怜,贺怜怜说自己本是王焕之妻。于是,王焕和贺怜怜得以团聚。